央广网南京1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暴动,南京有一个慈善项目,叫做“慈善一日捐”,就是把一天的收入捐出来做慈善。这项活动主要面向财政供养人员,包括各区及驻区各级党政机关、部队、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用他们每个月收入,除以22天,就是一天的收入。
听上去,挺有爱的,而且,红头文件强调,自愿参与“一日捐”活动的单位、个人,可通过各种方式及途径表达捐赠意愿,要尊重捐赠单位、个人意愿,不搞摊派,不搞重复募捐。
但捐款标准却有细化要求:街道班子成员正职每人捐款不低于400元,副职每人捐款不低于300元,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街道自用的工作人员、各村居街管干部、教师每人捐款不低于200元,政府部门临时人员、各村居一般工作人员捐款不低于100元。
自愿捐款,怎么就有了标准?浦口区慈善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说,捐款标准是根据以往的筹资总量和募捐对象收入推算出来的。
其实,这已经不是初犯了。两年前,南京“一日捐”就出现过在某些区总目标190万的任务。慈善应该是表达爱心的渠道,而不是某些部门需要完成的漂亮政绩目标和理直气壮强制摊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