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陈斯)针对有人举报影视明星李亚鹏负责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涉嫌违规问题,市民政局通过官方微博做出回应,称市民政局社团办已在依法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理。
而书院中国基金会和李亚鹏身边工作人员表示,将在今日的书院中国基金会发布会上进行澄清。
网络爆料李亚鹏基金会被指违规
12月18日,网友“落魄书生周筱赟”通过其加V认证微博举报李亚鹏负责的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存在违规问题,周筱赟对《法制晚报》记者表示,李亚鹏和王菲9月离婚后,李亚鹏为反驳媒体报道他投资失败败光王菲数亿家产,多次宣称自己比王菲有钱,这就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周筱赟称,他发现李亚鹏违规注册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
周筱赟摆出两点证据,第一,基金会名称违规。李亚鹏的基金会,作为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名称中根本不允许使用“中国”二字;第二,李亚鹏无资格担任基金会法人代表。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23条:“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从2012年5月成立至今,从未公开过年度报告,所以该基金会的支出用于哪些项目不得而知,该基金会连个官网都没有。”对于书院中国基金会的财务使用情况,周筱赟也提出了质疑。
官方回应如查实将依法处理
12月19日上午,民政部官方微博关注此事,表示,“希望此事尽快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说法,给公益一个交代。公益慈善的环境谁也伤不起。”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就提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所谓“其他组织”,就包括企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等。
基金会管理处工作人员说,在这方面如果出现违规现象,要找其对应登记的民政部门投诉,再由该部门下属执法办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12月20日21点08分,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回应:2012年5月,李亚鹏等举办人在北京市民政局依法登记了北京市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针对举报人周筱赟反映的该基金会法人代表任职违规、以公益名义敛财等问题,市民政局社团办已在依法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理。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李亚鹏回应将在今天下午发布会上澄清
据《中国慈善家》杂志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周筱赟”实名举报李亚鹏借公益敛财,还有李亚鹏及其任法定代表人的“书院中国”被指涉嫌多项违规,李亚鹏本人回应称:“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关切和支持。但这个事我们暂时不做回应。我们注意到了。我们的律师在取证了。这次他这个话太狠了。不是我的个人发言或基金会发言能以正视听的。我想最后还是要由政府或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对于这些质疑,书院中国基金会和李亚鹏身边工作人员都没有直接解答疑惑,称在12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之前,不会就这些质疑进行公开回应。
文/记者 王选辉 陈斯
(原标题:民政局开查李亚鹏基金会 李亚鹏方表示下午将澄清 爆料人担心回避核心问题 民政部称希望尽快“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