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委常委会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经集体讨论审议,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 践活动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2013年12月14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
为做好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 话精神,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着力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总体目标
着眼为民、利民、便民,通过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着眼激发基层 创造活力,通过坚决遏制“文山会海”、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现象,切实解决工作作风虚浮问题,使基层党员干部集中更多精力办好基层的事情。着 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通过坚决遏制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靡浪费之风,切实解决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和违规使用 “三公”经费等问题,加快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通过坚决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解决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工作方面有更大动作;通过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解决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上有更明显成效。
(三)基本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全过程,切实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进一步凝聚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
2.集中精力观大势、谋大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发展的指导思想,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学谋划事关“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全局性、战略性 和前瞻性问题上,着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任务上取得新突破,努力开创广东改革发展 新局面。
3.聚焦“四风”强化重点整治。始终抓住整治“四风”问题这个重点,集中力量、持之以恒加以解决。既立足当前、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快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
4.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省委常委班子和省领导同志带头,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各成员履行班子整改和个人整改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
5.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参与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及时公布存在问题及整改 落实措施,敞开大门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整改的内容、过程和效果,让群众在参与整改的过程中切身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
(一)加强省委常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针对一些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政治建设有所松懈等问题,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抓好理论武装。
(1)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省委常委会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于2013年年底前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着眼增 创广东体制机制新优势,突出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改革举措,并在2014年1 月召开的省委全会上作出部署。(胡春华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2)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 际,创新省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平台。坚持制度化安排,逢单月举行广东学习论坛报告会,逢双月举行省委常委集中学习讨论会,不定期举行理论学习务虚会。 (胡春华、庹震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3)加强基层和普通党员群众的学习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和省级宣讲专家基层联系点,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学习辅导不少于2次,每 位宣讲专家每年至少在2个基层单位开展一次学习宣讲。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2013年12月完成在各地级以上市的学习宣讲,年底前完 成在各县(市、区)的学习宣讲。(庹震同志负责,省委宣传部牵头办理)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4)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督促检查落实,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为主线,建立重点督查任务台帐,扎实推动重 点中心工作的落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中力量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等重点关键事项的督促检查。统筹党委、政 府督查工作力量,加大督查调研、回访复核等实地督查力度,切实提高全省抓落实工作水平。(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5)全面贯彻省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省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建立健全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各常委同志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实现议事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重大问题决策前广泛听取省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组织和吸收专家、学者讨论,进行综合论证。严格审核省委常委会议议题,未经分管省委常委研 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省委常委会议讨论,不在省委常委会议上搞“临时动议”。(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牵头办理)
(6)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党组织生活会和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总结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党组织生活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 相关制度规范。2014年4月前,细化健全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加强与 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交友,进一步发挥联系交友的引导、沟通、纽带作用。(李玉妹、林雄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统战部参与办理)
(二)集中精力观大势、谋大事针对广东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干部开拓创新锐气弱化、艰苦奋斗意识淡化问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着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和敢担当精神,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狠抓发展第一要务。
(1)抓好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进落实。2014年2月前,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题督查,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工作制度。2014年5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珠三角九市巡回检查讲评会,逐市检查,集中讲评,通报结果。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重点,深入实施十个一体化规划,着力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徐少华同志负责,省规划纲要办牵头办理)
(2)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4年2月前,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推动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每季度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题督查,2014年6月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考核评估,第三季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考核评估点评会,第四季度召开对口帮扶工作情况现场检查讲评会,落实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徐少华同志负责,省粤东西北办牵头办理)
(3)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快公路、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3—2017年,完成69个项目、5464公里、7226亿元投资的高速公路建设任务。其中,2015年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公路,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8140公里,与陆路相邻省份各开通4条以上高速公路省际通道。(刘志庚同志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办理)
(4)大力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2013年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召开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会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500亿元以上和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授予相应牌匾。2014年,组织考察对接活动,引导大型骨干企业赴粤东西北地区投资。(刘志庚同志负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办理)
(5)扎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抓好《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新一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及重点县(市)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2013年底实现帮扶人员、方案、资金和项目“四到位”,2014年底实现列入本轮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3480元)增长50%以上、2015年底达到当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以上(其中重点帮扶村农民达到60%以上),村集体经济稳定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邓海光同志负责,省扶贫办牵头办理)
(6)抓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贯彻实施。2013年年底前,出台评估办法,并督促各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一年新进展”目标如期实现。2015年年底前,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强化广佛跨界、淡水河、石马河、茅洲河等污染严重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珠三角地区消除劣V类水体,如期完成“三年新突破”目标任务。2020年年底前,开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滚动修编,推动实现“八年水更清”目标。(许瑞生同志负责,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办理)
2.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7)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年底前出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职能转变工作;2014年上半年,完成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形成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4-2017年改革任务和措施;2015年,形成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配套政策,2013年12月在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推行,2014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朱小丹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参与办理)
(8)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按照《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2012-2014年)》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度要求,推动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重点推动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科技文化等领域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2014年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继续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落实国家批复规划中的相关政策,面向港澳量身定做政策、项目和措施。以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为新亮点,推动在高等教育、医疗机构、职业培训、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标志性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区域全面融合。(招玉芳、陈云贤、林少春同志负责,省港澳办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参与办理)
(9)加快申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会同商务部共同制定申报粤港澳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并尽快上报国务院,研究制订负面清单,启动自贸园区管理架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调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实施或暂停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关规定清单。密切与港澳沟通,加强与国家各部委协调联系,努力争取最大支持。(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经贸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港澳办、省法制办参与办理)
3.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0)大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单独处理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立法调研,2014年制定出台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定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马兴瑞、李春生同志负责,省依法治省办牵头,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参与办理)
(三)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做到一风一风地坚持查、一风一风地坚决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1.反对形式主义。
坚决刹住文山会海、调查研究不深入、议事协调机构和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从强化制度约束上下功夫、见成效。
(1)精简会议数量。严格审批程序,全省性会议和重大活动须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明确规定属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需要在全省传达学习贯彻并作出工作部署等4种情况的,方可召开全省性临时会议。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执行年度会议活动计划制度,近期制订2014年度全省性会议和重大活动计划,并于2014年1月公布。(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2)严控发文规格数量。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文件每年不超过20个,以省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每年不超过50个。严控文件篇幅,对超过5000字的文件稿,一律退回报文单位修改重报。精简简报资料,11月下旬启动简报资料和内部刊物清理工作,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3)实行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制度。省委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天。严格控制随行人员、车辆,简化接待安排,不安排迎送,从简安排住房。简化座谈会安排,领导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45分钟。(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4)压减议事协调机构。2013年年底前完成议事协调机构的梳理工作,并发文明确予以保留的省直议事协调机构(含联席会议),力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一半左右。原则上省没有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县(市、区)一律不得设立。(徐少华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办理)
(5)巩固省级考核检查项目清理成效。严格执行《广东省规范管理考核检查活动实施意见》,开展对市、县(市、区)考核检查项目的清理,力争到2013年底市、县(市、区)考核检查项目压减到原有的10%以下。(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办理)
2.反对官僚主义。
坚决刹住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切实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6)进一步拓展直接联系群众的途径。继续实行每位省委常委联系一个后进村、问题突出村或困难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2014年起,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并把工作情况写进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接受有关方面的评议。抓紧制定省委常委定期到基层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的制度规定。(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办理)
(7)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2013年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压缩5%,共1.6亿元,全部用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继续抓好每年十件民生实事,坚持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抓紧确定2014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方案,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提交省人大全体会议审议。2014年集中资源突出抓好“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从2014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333元/月和147元/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均供养标准平均提高到5897元/年,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年和700元/年,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高到934元/年。从201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到80元/月。2014年年底前,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年和1200元/年。(徐少华同志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8)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我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力争2014年初出台。抓紧制订重点工作的具体配套方案,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力争提前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徐少华同志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参与办理)
(9)全面解决农村泥砖房问题。把推进农村泥砖房改造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广东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投入,持续推进,下决心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农村泥砖房问题。近期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摸清底数,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村推进”的原则,抓紧制订和实施全省泥砖房改造方案。(许瑞生同志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办理)
(10)切实解决庸懒散奢问题。2013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暗访、查处、通报、政风行风评议、热线为抓手,推动整治庸懒散奢工作深入开展。(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3.反对享乐主义。
坚决刹住违规使用“三公”经费问题,坚持从严管理、严格监督、量入为出,切实在反对享乐主义问题上取得实效。
(11)量化干部出差、会议等公务消费活动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2013年年底前,研究修订《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提出出差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建议标准。2014年第一季度,研究修订《省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务接待制度。抓好新修订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徐少华同志负责,省财政厅牵头办理)
(12)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2014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出台公务用车使用抽查办法。加大对公车私用的查处与曝光力度,2014年初通报一批公车私用典型案例。(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13)从严从紧安排出访活动。省委书记、省长出国(境)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省级领导同志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严格落实出访天数、团组人数、交通工具等规定,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办牵头办理)
4.反对奢靡之风。
坚决刹住大兴土木、节庆活动泛滥、违规配车占房等奢靡之风,切实做到不搞排场、不破标准、不超标配置,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跟着一级改,切实聚合厉行节约的正能量。
(14)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楼堂馆所等顶风违纪行为。在前期开展清查的基础上,对清查结果提出分类处理意见。2013年年底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整治情况开展抽查,通报情况。(徐少华同志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参与办理)
(15)大幅度减少全省性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各市、县(市、区)节庆活动原则上只保留最有特色的1项。成立省专责工作小组,印发《广东省开展整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过多过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各地各部门现有的节庆(含晚会、庆典等)、论坛、展会(含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进行摸底普查,并按要求严格裁减,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年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黄龙云、朱明国、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牵头办理)
(16)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标准。抓紧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医疗、工作人员配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2014年6月前完成相关文件起草工作,2014年年底前基本实现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范化。(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参与办理)
(17)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总结前一阶段清理工作,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清退、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或退休及时腾退原办公用房等要求。2013年年底前,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意见。(徐少华同志负责,省财政厅牵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参与办理)
(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针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等问题,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1.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1)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14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严格干部职位职数配备管理、落实干部退休制度和省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等3个文件,修改完善《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明纪律,狠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各地各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自查,上级组织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检查,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参与办理)
(2)健全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机制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电子档案,每年对省直单位和各市领导班子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研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办法,重点加强对有矛盾、不团结的领导班子,以及在审计和年度“一报告、两评议”中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省属企业领导干部管理,2014年初研究制定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及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办理)
(3)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2014年上半年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按照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标准选配基层党组织书记。推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居)委会班子成员,实现“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达到80%左右的目标。(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办理)
(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2013年年底前制定我省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2014年上半年制定全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的意见,探索形成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办法,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办理)
2.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5)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13年底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在转变办案思路、压缩办案周期和“抓早抓小”等方面的经验,提高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的能力,加强反腐败形势分析研判,探索腐败案件发生特点和规律,在“一案双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以惩促治、以案治本。坚决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6)下大力气解决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出台并严格执行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等通知。2013年底再通报一批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典型案例。2014年第一季度,研究制定规范财务管理监管办法,彻底清理“小金库”,切断公款送礼的经费来源。2014年开展违规收取润笔费、顾问费、报道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和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问题的专项清理行动。(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7)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2014年上半年,完成省管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的汇总分析工作;2014年年底前,将领导干部报告事项汇总分析延伸到市管干部。(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纪委参与办理)
(8)探索开展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工作。按照《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同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德述廉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省、市、县(市、区)三级全面开展述责述德述廉工作。(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五)集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以重点突破加快推动作风整体好转。继续抓好此前已启动的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整治公款出国旅游,整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过多过滥,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清退会员卡等五个专项行动。按照《广东省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抓紧部署实施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领导干部多占住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十个专项行动。
(六)切实加强建章立制深入分析研究产生“四风”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以辩证唯物主义态度和改革创新精神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按照《广东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对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体系,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达标表彰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立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管理规定。切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省委将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制,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常委同志带头抓,在抓好个人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有关工作的整改落实。承担具体整改落实责任的省领导同志要认真指导、组织承办单位按照整改措施和要求逐一落实。各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对整改落实不力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二)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在负责省领导同志的指导下,会同承办单位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对目标任务已经明确的,要细化步骤方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对加强制度建设的,要认真研究论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要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
(三)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协作,牵头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跟进办理进度,做好情况汇总,并于2014年3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省委报告。各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作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整改工作要全过程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参与、评议、评判。制订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经过群众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度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改成果,决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五)加强督查,确保整改成效。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本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促进作风转变和全局工作的落实。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原标题: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