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车改遏制车轮腐败
在一系列改革中,公车改革是最易着手的一步,对于撬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胡锦武程迪
从2014年1月1日起,江西省新余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新余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车改办常务副主任龙生仁介绍说,根据车改方案,涉改的700多辆车中的5/6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处理,拍卖款项全部上缴国库。剩下的130多辆车由新组建的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集中管理,便于车改后远程公务用车和市内重大活动、抢险救灾、执法执勤用车等。
新余市纪委常委、市车改办副主任胡永良说,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确定有资质的机动车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委托其对移交车辆进行评估和拍卖。“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和信息,公开接受报名和看样,公开组织召开车辆拍卖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纪检监督,确保车辆处置工作公开、透明、合法。避免出现贱卖等情况。”
同时,根据车改方案,对参加车改的县级(含县级)以下人员分9档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0~2500元不等。
“这比中央的要求更为严格,相对各地的做法更有创新,既能有效避免极少数干部车改后‘补贴照领车照坐’等腐败行为的发生,又能提高车辆的管理效率。这套统一管理制度能在源头上预防公车腐败。”新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车改办副主任傅水珠说。
避免补贴沦为“福利”
中央党校教授吴忠民说,短期内实行交通补贴有助于减少改革阻力。但补贴标准不宜太高。制定多高的车补才是适当的,显然有个科学测算和公平透明的问题。
胡永良说,车改后工作人员交通补贴共分为两部分,一是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从正县、调研员、副县到科员和办事员共分为9档,每人每月300~2500元不等。这笔补贴由车改单位按规定标准分月存入“新余市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由个人包干使用,不得提现或挪作他用。一位当地公务员表示,现在市民卡能用于城市交通费、购车费、燃料费、维修费、租用自行车等方面。
二是单位公共交通经费。按照该单位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总和的10%~15%划拨。
“车改以不影响正常工作和公务运行效率为前提。远近结合,按市域内和市域外划分,采取货币化与市场化相结合方式保障。当工作人员到市区内公务活动时,统一使用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不能变现。当需要到市域以外公务活动时,鼓励使用社会公共交通,将按出差规定报销。而且补助有上限,市域外单次补助不得超过200元。”傅水珠说。
据测算,车改后新余市在公车运行方面将直接节约500万元左右,节约率约9%。如果加上长期的成本核算,新余市平均一年节约的行政成本最多可达1500万元左右,节约率可达到20%~25%。
当地有官员透露,现在租用最普通的公务轿车半天都得90元,还不包括驾驶员工资和油价。“比较性价比后,除非参与重大活动和紧急事件,以后将更多考虑开私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傅水珠说,对暂不参加车改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驻外办事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严格的公车管理制度,公车安装GPS定位系统,统一安装有明显标识的号牌,做到工作时间内工作用公车,非公务活动禁止用公车。非执行公务期间一律封存处理。
合理补贴仍需制度完善
吴忠民说,中国的公车改革必须大力推进。因为在一系列改革中,公车改革是最易着手的一步,对于撬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余采访时,当地一些老百姓认为,从源头上将公车数量减少,让官员没有“专车”,而且对剩下的公车统一标示,让群众看到了政府部门治理公车腐败的决心。但也有部分民众质疑,提到车补动辄就每人上千元,建议按照老百姓的月均上下班交通费情况,来制定每月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交通费补贴标准。
也有一些机关工作人员透露,原来平常也坐不上什么公车,现在还有一定金额的车改补贴,虽然数额不多,但比原来多了一项福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认为,公车改革非常必要,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也要避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建议结合党政机关人员岗位工作特点来安排。“有些岗位平时外出公务活动不多,是否可以考虑少给补贴金额。另外如一些县乡干部,辖区内动辄几百个村子,如果公务用车配备不灵活有可能影响日常工作,不能让公车改革成为官员‘懒政’借口。有很多事不是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需要官员下基层,到群众中间去协调解决。”
吴忠民建议,应在加强各地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制度,对今后各地将要陆续出台的车改政策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