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8日电 (记者 申冉)地下办案室、防撞隔音软包墙、无锐角桌椅家具,全视角视频声频监控摄像头……在民众眼中,“落马”贪官、腐败分子认罪的地方总是笼罩着一层特别神秘的面纱。昨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多年来首次对外开放了该院主要办案基地,展现了检察机关干警查办案件的“第一现场”。
位于南京市新街口附近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在闹市区众多高楼间显得很普通。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在这栋灰色大楼的地下一层,就是检察机关办案的重要基地。近年来,该院的大案要案几乎都曾在这里查办,不少“落马”高官曾被送到这里接受讯问。
当天,记者乘坐检察院大楼的电梯直达地下一层,略显低矮的天花板安装着明亮的射灯,并非一般人想象中的那样阴暗压抑。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几个大字的右手边,就是一扇安着数字密码锁的安全门,在安全门的左侧,是直通地下车库的走廊。据南京市检察院法警支队庞警官介绍,这是方便嫌疑犯和证人可以从车上直接进入办案区,减少在地面曝光。
进入安全门,走在走廊上,记者明显感觉安静的让耳膜有点不适应,整个办案区的内部墙壁全部“软包”,由厚厚的软布包裹,不仅隔音而且防撞。在五六间敞开着门的讯问室里,房间中央放置着一张到两张桌子和几张椅子,所有的桌椅家具都没有棱角,均为“软包”。每个讯问室的墙壁上挂着的电子屏幕都显示着当日的日期、时间、房间温度、湿度等讯息。房间上方的三个墙角装有摄像头,全方位监控讯问室内部。
除了讯问室,在办案工作区内,还有一间24小时监控室,房间内墙壁上挂着的电视屏幕里有各个讯问室里的监控实时视频,“办案人员使用讯问室必须在这里登记信息。”庞警官翻开桌上放的记录本,向记者介绍。
还有一间医务室,用于被询问人员突发疾病时使用,室内墙壁上显著标注着值班医务人员的工作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心理测试室用于对嫌疑人使用心理测试仪器。
“在这里,即使是卫生间墙壁也全部都是‘软包’”庞警官介绍。打开这里卫生间的门,记者可以看见里面的小间里有一个蹲坑,上面罩着一层塑料膜,为防止销毁隐藏证据,这里没有下水道。
“江苏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所有查办案件区域的装潢设施都有明确要求,所有办案区域每两年需接受一次审查后颁发合格证。”庞警官指着墙上挂着的2012年颁发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合格证”告诉记者。
在参观过程中,当记者问到是否还会出现老百姓想象中的办案“刑讯逼供”时,庞警官告诉记者,如今,讯问室的使用实行“看管分离”、“审录分离”、“管用分离”,只要进入房间,就开始录像。如果有什么不规范的,我们都要及时制止和汇报。
在检察院大楼的14楼,记者看到了该院的远程监控室,在房间里的大屏幕上,可以调看每一个讯问室的监控录像。“不仅仅是这栋大楼的办案区域可以看到,全南京市52个办案场所以及12个接访中心也都有视频、声频的监控连接到这里的电脑上。甚至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也可以随时调看各个场所的监控录像。”南京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室的刘姓主任向记者介绍。
刘主任告诉记者,2008年4月,南京市检察院就在全国首创利用监察网络对执法办案场所和举报接待场所实施远程监控,通过这种手段和现有的网络技术,对执法办案场所和举报接待场所的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遵章守纪等各方面进行远程督查。“一开始,很多办案人员不适应。多年来作为一项制度坚持,现在已经基本见不到查办案件违规行为了。”
该院反贪局副局长骆晓刚介绍,现在对嫌疑人的讯问都有全程录音录像,每个案件有三份录像备份,由相关部门封存,一旦在法庭上发生争议要求提供录像,将作为证据参考。“我们实行的是责任倒置原则,查案人员提供不了录像,就是承认了查案时有违规行为。”
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晓敏告诉记者,过去只有对嫌疑人进行正式“谈话”的时候才会使用同步录像,现在是只要接触嫌疑人就要录像。“相对而言,对于证人的讯问到去年还没有录像,有些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语言上的违规。”他强调,但从今年开始,对于证人的讯问也要求同步录像,对于办案人员的文明执法将更加严格。(完)
(原标题:探秘南京检察院办案基地:讯问全程同步录像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