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反腐开启

2014年01月09日09:41  法制与新闻

  本刊记者_陈虹伟

  2013年11月29日,广东省东莞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广东省纪委、东莞市纪委对11月12日网上发帖举报“东莞一镇街官员身家20亿”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了核查工作。经初步查明,东莞市厚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人大副主席林伟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这突然冒出的“身家20亿”的镇街官员,成为我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需要迫切实施的注脚。

  就在同一天,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关于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文章,其中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一时间,“新任领导干部将试点财产公开”成为各大媒体和网站关注的焦点。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作为防止腐败发生的有效手段又称为“阳光法案”或“终端反腐”,由于其反腐效果被众多国家所验证,目前,全世界已有近100个国家和地区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入法。

  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就明确提出:“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此后,由于官员腐败形势的严峻,几乎每年都有人提出官员财产申报问题,各地零星的试点也在悄然进行,但全国范围内的制度始终未见身影。

  26年后,官员财产制度申报终于破冰。

  反腐败制度建设终见曙光

  2013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中国的反腐形势越来越严峻。

  2013年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刘志军受贿金额高达6000万元人民币。滥用职权罪则是涉嫌帮助丁书苗非法获利30余亿元。

  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9月22日,济南中院对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宣布,薄熙来贪腐的2044万元和受贿的法国别墅予以收缴。

  十八大后,又有一批官员相继落马,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原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王延中表示,根据历年的反腐数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天查处十几个县处级干部和大约不到一个厅局级干部,省部级干部一年查处大概十个左右。

  频繁暴露的官员腐败案件,已经严重威胁党的执政地位,从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分析,之所以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日益增大、群体腐败增多,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对公务人员的财产无法全面监管。

  为了有效遏制腐败,亟需把官员的财产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监督。“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政府法制研究所研究员王成栋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关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在2009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就在全国首“晒”55名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浙江慈溪也从2011年开始,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内容进行了核查,但遗憾的是效果并不显著,其中轰动一时的新疆阿勒泰市的财产公示试点随着纪委书记的逝世也没了下文。

  在上世纪8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就曾建议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立法,1994年该项立法曾经列入全国人大五年立法工作计划。

  此后,虽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律师韩德云连续7年提出公务员财产公示相关立法建议,但迄今未立法。

  “官员财产公示总在每年的两会前后热闹一阵就又归于沉寂。”王成栋说。

  作为世界通用的反腐败利器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为何在我国实施遇到如此大的困难?

  王成栋认为:“党内的反对声音主要是来自于家庭财产较多,且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官员,他们的级别往往不低,因而阻力更大,使得中央高层迟迟下不了决心。”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注定从反腐败开始赢得民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解读文章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被视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正式推出,中国制度反腐终见曙光。

  “从新任领导干部公布财产,保证公职人员诚实入门,找到了这项制度的切入点,随着官员在体制内的流动,新提任官员的范围会越来越大,更多官员都将被划入需要公示财产的范围。”王成栋说。

  此次与官员财产公示同时实施的还有裸官将被公示。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评论员张彬指出,这次针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出国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是向法制化又进了一步,因为这个是老百姓诟病最多,也是中央着力最多的一个问题。从这点入手,抓住了反腐的一个要害。相信在不久之后,一系列配套措施会相继出台,有助于让反腐倡廉工作有法可依,整体提高反腐的法制水平。

  焦点:能否向全社会公开

  2013年1月18日,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他还以身作则,率先在《南方周末》上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主要是“一套70多平方米的旧楼房”。

  范松青从此有了“公布财产第一人”的美誉。

  据记者调查,大多数干部都表示能够接受财产公示,但他们也有一点点担心,“公示我们的财产我不反对,不过担心自己和家人的隐私会泄露。”一位公务员向记者表露了他的担忧。

  对此说法,王成栋明确表示反对,他说,一个人被赋予行使公共权力,必须接受公布财产作为一个入职条件,为了担任公职必须牺牲隐私权,不愿意公开财产等事项就不要担任公职。

  官员公布财产在什么范围内进行?这是全社会都关注的焦点问题。

  从以往财产公示的试点来看,很多之前的地方公示还处于内部公示或者局部公示阶段,社会效果平平。

  但有个地方例外。

  打开江苏连云港灌云廉政网,“房产两处,伊山水岸三室一厅,121平方米,伊山水岸营业房屋一间37.5平方米;2012年3月购买二手桑塔纳轿车一辆,价值2.2万元;工资年收入4万元,营业房出租年收入5000元;家庭债务2.97万元。”这一份涉及房产、汽车、工资以及债务等方面的数据材料,是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提任的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李庆武的全部家当。

  灌云县试行的干部个人财产公示则是完全公开,利用互联网对外发布。

  从核查机制看,为防止申报对象瞒报作假,灌云县纪委将组织专门班子对在职科级干部上交的重大事项申报卡以及个人财产申报卡,逐一进行核实;对新任科级干部的财产公示情况,实行抽查,比例不少于全部人员的30%。同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

  王成栋很赞成灌云县的做法,他认为,官员财产不仅要向体制内公开,而且要向全社会公开,向人民公开,他认为公开的范围决定这项制度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对记者说:“财产申报制度的关键就是公开,公开才能达到财产申报的效果和目的。公开是反腐败的利器,只要公开了,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

  在美国,官员的财产公众可随时查阅。根据《美国1978廉政法》规定,公务员必须定期填写《公务员收入、财产申报表》,并在30天内由廉政办公室审查,一旦发现违法收入,马上处理。到期不报者,将面临司法机关起诉。申报表分两种,一种16页,可供公众及媒体随时查阅;另一种涉及国家机密,只有4页,须经特别批准方可查阅。

  在日本,可以查到首相和议员的股票。

  官员财产申报后应在多大范围内公开?一直是中纪委研究的课题。

  2013年中纪委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律师在议案中所涉及的问题时表示,以财产申报是否公开为例,国际上主要有3种立法模式:采取公开原则,所有申报材料都可供查阅,特别是少数高级官员的申报材料定期刊载于公报上,公众无须申请即可进行查阅,如韩国、法国等;采取保密原则,申报材料只由申报的机构掌握,既不公开也不允许查阅,但特定机构(如检察机关、公职人员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核查确认财产申报材料中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如新加坡、泰国等;采取有限公开原则,即将申报资料整理成册,查阅者需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查阅,而对担任要职的公务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报刊上公开,同时对财产申报材料的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哈萨克斯坦。

  “因此,财产申报立法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律。”中央纪委答复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调研论证,借鉴、吸收国外有益经验,总结我国现有法规制度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官员的哪些财产在公示范围,是财产公示制度另一个关键问题。

  江西省抚州市官员财产公示在全国较有影响,根据公示制度,申报公示范围有12项,包括工资、奖金、各项劳务所得、申报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父母、子女情况等等,住房、私家车、股票、名人字画等都是必须申报的内容。各县申报受理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

  范松青建议申报内容应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期权,汽车和其他贵重用品、饰品和字画、古玩等收藏品,以及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其他动产。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家庭财产亦须申报。

  上海社科院专家表示,官员财产公示至少应涵盖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公示财产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存款、现金、名牌手表、名牌服装等。

  “如果不解决公务员的财产如何界定的问题,让官员公开财产还是有一些顾虑的。”中央党校政法研究室研究员刘素华指出,不能简单地从数量上看官员有几套房,有几块表,重点是看他们的财富是怎样积累起来的。

  “公布财产的范围还有待于反腐败法出台,用专章规定官员财产登记和公示制度的详细的规则。”刘素华说。

  财产公示谨防官员下有对策

  据一项调查显示,90%网民对官员如实申报财产持不信任态度,理由是“灰色收入和转移性财产谁会公示”。

  官员会如实公开吗?转移隐匿财产,我们又能有什么好办法?而与此同时,肯定有很多官员正在处理灰色财产,不管从官员家属移民情况的增多,还是从房产中介传出的抛售房产等消息,我们都不难想象,转移或隐匿财产正在和财产公开制度赛跑。

  全国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马维国律师办理过不少官员贪腐案件,他认为,许多官员早已经把财产转移登记到亲属名下,表面公开的很有限。

  他对本刊记者说,财产公开的范围如何确定是个难题,有人将财产登记在父母兄弟姐妹名下,甚至朋友名下,这些官员的非法财产很难追查。

  他说,瞒报和转移财产的情况注定是难免的,因为真正的贪官是不会把自己的庞大财产库一五一十兜个底朝天的。财产公开对那些真正贪腐的官员找个对策“太简单了”。

  2012年9月,记者到哈尔滨市房地产中介去咨询买房,在道里区繁华地段的一个房地产项目二手房很抢手,据中介介绍,“好房子都在市里几个局长手里,但他们手持三联单,并不真正过户,所以你也查不到他们”。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像这样的情况全国都很普遍。

  一人多个身份证,多个身份证多套房产,由于我国不动产联网始终难产,所以对官员财产监督事实上是失控的状态。

  “真有那么难吗?事实上治理腐败制度是一方面,关键是决心。”马维国律师对本刊记者说。信息技术时代,任何财产上的转移与隐匿都无法做到天衣无缝,甚至稍做技术追查,便可破解。

  马维国律师说,如何防止官员在财产公示方面瞒天过海、下有对策是当下财产公示实施效果的一个难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疏堵漏洞,对于官员亲属超出能力的巨额财产应保持警惕。

  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后如何防止官员转移、隐匿财产将是反腐的新课题。

  公示之后需长效监督

  2012年10月8日,一条网传消息引发全国关注。由于被曝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时任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政委的蔡彬,一时间“走红”全国,并被网友冠以“房叔”的称号。两天后,经纪检部门核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基本一致,但仅申报了两套。“房叔”案随后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9月,广州“房叔”案一审宣判,“房叔”涉嫌受贿275万元获刑十一年六个月,罚款6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75万元,其中两套房产认定为受贿。

  当年,浙江慈溪发现有13名领导干部存在漏报房产、车辆情况。2012年又发现了13名领导干部漏报。但截至目前,慈溪模式仍在探索阶段,并没有向社会公布具体结果,相关惩处措施也没有时间表。

  与慈溪相似,江苏徐州、湖南浏阳等20多个地区也都曾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但不少试点地区都昙花一现、不了了之。

  对此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或许会有申报不真实的,我们也不完全寄希望于纪检监察机关去核实每一个官员财产申报的真实性。但是,阳光是最好的监督办法。只要公开,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发现不真实,纪检监察机关就会根据举报进行核实。

  官员申报财产并在一定范围公布财产,对官员形成警示作用,但之后无人监督,往往效果并不显著,如何才能让财产公示真正发挥作用呢?

  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重点不是公示出来,而是公示之后怎样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怎样惩处。”

  王成栋告诉本刊记者:“关键是没有建立社会财产监管体系,没有形成社会监管这个大气候。”

  他认为,关于财产公开不能一报了之,还要出台对官员的经济活动报告和记载的制度。建立社会财产监管机制,即官员购买房产、重大财产变动等经济活动都应进入网络记载,形成干部经济活动整体记载制度。

  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如遇离任必须审计,通过审计,看官员为官时期的财产变动增值情况,可以判断官员的廉洁度。

  “将会计制度引入财产申报,我们要引入专业机构,使用专业手段进行审核。通过核查可以考核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廉洁度和诚实度。对弄虚作假的人要让他们承担不诚信的后果,仅仅免职不算,还要有惩罚措施。”王成栋说。

  新举措让裸官无处藏身

  12月6日,各大新闻网站首页一则消息引人注目:“北京裸官三百万包小姐。”

  北京某大型国企采购部部长于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0多万元,绝大部分都用于到歌厅等娱乐场所找小姐消费掉了。据办案检察官陈安杨介绍,于某是“裸官”,妻子孩子全在国外。

  在北京、黑龙江、广东等地采访发现,中国内地居民投资移民人数近年来持续增加,特别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来自中国的移民比重迅速扩大,有的占七成以上。伴随这股移民潮,一些官员与商人非法转移资产出境并外逃不归现象,引人注目。

  针对官员借投资移民非法转移资产滞留海外的调查显示,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这种现象较改革开放初期日趋严重。

  随着新一轮移民潮的兴起,裸官现象将更为普遍,许多人把裸官和官员贪腐联系起来。

  2013年10月15日,《财经》杂志择取此20余年的时间跨度、汇集了59个落马裸官案例,制成一份《中国裸官报告》。

  在这59个裸官样本里,有身处要职的政府高官,有地方或职能部门独揽一方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各类国企高管—其中以金融业管理层人士占比最大。

  在此报告中,有据可查的59人的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知名的案例有浙江原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委原书记高原严,贵州原交通厅长卢万里。

  裸官被群众所痛恨,也是目前反腐败面临最为棘手的问题。

  在2012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内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谈到广受社会关注的裸官问题气愤地说,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从1995年到2005年,我们现在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对这些官员,他们应该及时向组织汇报,其配偶和子女到国外去定居留学,费用从何而来,是谁提供资助的?

  王成栋告诉记者:“近些年因‘贪内助’而落马的官员比比皆是,而由于对子女的溺爱和满足其私欲,也有部分官员以身试险,一旦他们逃离至国外,将难以追惩,这样的悲剧已经深深地刺激了我们,也撼动了我们的制度,必须出台对策加以治理。”

  去年两会上,原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表示:“当下裸官是否越来越多,并没有仔细统计过,但作为一个政府官员就要自律、自省、自警。如果他的妻子和子女在国外,对他行使职权是不利的,群众对这种现象也是不满意的。我们党对这种情况作了一些约束性的规定。”此外,俞正声还透露,他自己已经向组织申报了财产和家庭情况。

  事实上“裸官”现象在官场中早已暗中流行。在大权在握、炙手可热之时,将妻儿全部移民海外,既便于将腐败所得转移出境,又为自己腐败行为一旦暴露留好后路。

  因此,裸官被重点监督成为反腐败的重中之重,解决贪污腐败应该以预防为主。

  贪官之所以能成功逃脱,这说明我们的监督机关没有准备,让那些贪官有了可以准备逃亡的机会,从这点可以看出领导家庭信息的公开是有必要的,家人户口全在国外的,应该慎用或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防范于未然。

  此次中纪委监察部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行的解读中,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被正式披露。

  王成栋认为,将新任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和官员妻子儿女移居海外情况纳入规范管理,是中央反腐败的两项有力举措,要求我们的干部子女情况进行公示,这是更为细致的规范,也就让我们的“裸官”无藏身之处。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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