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妍 王硕)今天下午,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法制晚报》记者获悉,市政协委员朱良建议,修订《〈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增加小客车摇号的组团申请方式。
从2014年1月起实施的修订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设置了阶梯中签率,照顾久摇不中者,但朱良表示,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摇号更合理。
不过,由于部分申请人的婚姻状况信息不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中,不易核查。针对这一情况,朱良认为,可以变通处理,增设组团申请的方式。
朱良建议,首先遵循自愿组团原则。只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具备参加摇号的资格,不论是夫妻、祖孙三代、兄弟姐妹、恋人还是亲朋好友,均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组团参加摇号。组团时各申请人自行排定顺序,人数不限。
由第一申请人在网站或窗口办理组团申报、信息变更、延期确认等手续,附属申请人由本人在网站或窗口办理加入申请团手续,不需要再办理延期确认手续。
同时,对申请团给予提高中签率的优惠。即申请团人数越多,额外获得的签数就越多,组团的总中签率也会比每人分别摇号更高。
朱良认为,由于愿意组团摇号的一般都是家庭、亲友或关系密切的人,这相当于既对家庭摇号进行了照顾,又避开了家庭关系认证的难题。
朱良建议,申请团的中签指标默认属于第一申请人。允许第一申请人将中签指标自愿无偿转让给申请团内任一附属申请人。购车后,在自愿无偿条件下,允许申请团成员互相过户车牌。
针对该摇号模式,朱良建议要规定“团进团出”。即申请团一旦中签,全团所有成员均视为已中签,全部退出摇号池,不得再重新申请摇号。
另外,朱良建议还要规定“拆团赔偿”和“撤出不罚”。申请团每个成员均可自愿退出申请团,由本人办理相关手续。但对退出的申请人,要把组团期间获得的各期累计奖励签再扣回去,避免退出者因组团赚到“便宜”。
同时,对于申请团成员退出后从此不再参加摇号的情况,则不需要赔偿。
(原标题:小客车摇号增设“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