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选人用人新思路

2014年01月15日15:04  人民论坛杂志

  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新思路

  作者: 刘旭涛

  关于选人用人与组织建设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

  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2013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

  十八大以来干部选任工作新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新思路

  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干部选任方面的讲话,可以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干部选任工作的主基调,明确在选任标准、选任方式和培养途径等方面的新思路。

  选任标准:既要全面,更要严格

  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

  用干部要全面,这里的“全面”有两层含义:一是横向内容上的“全面”,是指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要全面,综合素质能力要强;二是纵向时间上的“全面”,要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全面地考察干部的表现。

  用干部要严格,这里的“严格”是指对领导干部的选任标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领导就是影响力,是带领大家做事的人,是给他人起示范作用的人,是让大家心悦诚服主动追随自己的人,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行为、举止等,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和所在组织的公信力。因此,领导干部级别越高,要求就当越严格、越苛刻。

  当然,用干部要“全面”、要“严格”,并不是对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一味强调面面俱到,忽视干部的专业特长和个性,而是更强调干部选任标准的“底线思维”,尤其在道德品质、清正廉洁等方面,其“底线”要求必须要高于对普通群众的要求,不能将标准降低到一般的社会道德水准,甚至突破社会道德的底线。在遵守高于“底线”标准的前提下,应当尊重干部自身业务特长和良好个性的发挥,要用其所长、用当其时。

  选任方式:既要科学,更要民主

  习近平同志指出,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要特别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把关作用。

  干部考核是我国干部选任工作的前置性、基础性工作。尽管这些年组织部门对干部考核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出台了相关办法,但是在现今中国国情之下,如何在干部考核中充分体现科学性和民主性并将两者有机结合,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富有挑战性的任务,突出表现的问题有:一是考核内容侧重于经济发展、形象工程、短期政绩等显性、容易量化的指标,而轻视长远发展战略、基本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难以看得见摸得着的隐性指标;二是考核方式过分依据所谓的量化考核技术和投票方式,缺乏定性的价值分析;三是考核周期突出当期考核甚至年度考核,而缺乏从既往任期追溯、长期实践检验的角度全面、客观地进行考核;四是考核程序和过程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考核结果缺乏公信力和说服力,经常“先了解主要领导意图然后再进行对号考核、考察”,“名为科学、民主的考核,实为实现领导意图”,这种披上科学民主外衣的人治手腕,在社会中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组织部门的公信力;五是考核、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边出问题边提拔”、“带病提拔”等现象仍屡屡出现,严重影响了组织部门选人用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因此,要进一步对现有干部考核机制和做法进行调整和优化,要贯彻习近平同志强调的“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标准,就必须注重提高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培养途径:既要看理论学习,更要看长期实践

  习近平同志非常重视干部培养的学习和实践两大途径。他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干部要勤于学、敏于思,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知识基础。

  经验表明,学习和实践是我国干部培养工作行之有效的两大途径。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加强理论学习,要用更新、更高、更宽的理论视角总揽全局,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实践既是干部是否胜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实践表明,通过干部的多岗位交流轮岗、基层锻炼等形式,对丰富领导干部的阅历和经验、提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增长才干、提升领导创新意识、塑造领导干部心理素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际上,交流轮岗也是一把“双刃剑”,在具体操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干部的“短期行为”。干部逐级晋升的规定、多岗位的交流轮岗以及干部年轻化要求等几种因素的叠加,无疑会产生干部在晋升的某个阶段或多个阶段“小步快走”以及干部队伍频繁调整的问题,势必会造成干部“快出政绩”、“急功近利”的心理;二是难以提升干部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水平。频繁的交流轮岗和晋升动力,使得干部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是否有空缺的岗位”,而不是关心“是否适合自己干”。三是容易造成“人走政息”、制度缺乏传承的问题。过于频繁的调整以及追求显性政绩的心理,会使一个单位的新任领导更喜欢搞形式主义的“创新”。

  因此,在如何处理好丰富干部的实践经验与培养干部“十年磨一剑”的踏实作风之间,必须要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正像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使这样的干部能够真正受尊重、受重用。此外,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的培养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为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选任指明了方向。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如何把好干部培养选拔出来

  ——习近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路线图

  作者: 罗中枢

  选人用人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近年来,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回答。

  习近平同志强调,怎样是好干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怎样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勤于学、敏于思,经风雨、见世面;二靠组织培养,为干部锻炼成长搭建平台。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培养人、选拔人的主要途径和方向,深化了对干部工作规律的认识,为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科学指南。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句话概括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目标和宗旨。突出强调党管干部原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主要体现,是实现党的领导的组织保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最基本原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最重要的原则。

  二是“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这个要求与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相比,加上了“改革”二字,并把“机制”改成了“制度”。考核评价是干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无论干部的选拔任用,还是干部的激励、管理、退出,都离不开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当前,由于对各类领导干部的特点和现状认识不足,我国对于以职位职责为基础的干部考核制和以目标责任为基础的实绩考核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在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的组织实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深化改革,健全分类、科学、常态化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使干部的考核评价从偏重经济建设向注重“五位一体”全面发展转变,从单纯GDP指标向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转变,从追求短期、显性的政绩向注重长期、可持续的实绩转变,积极推进考核评价理念、主体、内容、方法、技术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具体化为可观测、可操作的指标并落实到干部考核的全过程,体现到干部选、用、管、育、退等各个方面。

  三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十八大报告已经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的要求。“全面准确”四字意味深长,针对性强,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好干部工作中的各种重要关系,包括党管干部与群众公认的关系、委任制与选任制的关系、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与提高民主质量的关系、加大竞争力度与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关系、民主推荐和测评与组织考察和甄别的关系、公开透明与合理择优的关系、择优选拔与竞争选举的关系等等,避免片面性、简单化和走极端。比如对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问题,就需要认真研究、稳妥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这些都强调了在干部工作中需要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民主。但是,这种民主不是泛民主、大民主和不注重质量的民主,而是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民主。从近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我们既要解决干部工作中民主不够的问题,更要解决干部工作中科学不够、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近年来在干部任职年龄上搞“一刀切”和层层递减,降低选人用人标准,拔苗助长。这些做法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唯才是举的干部路线是相悖的。事实证明,由老、中、青组成的班子结构是干部队伍最合理的结构。在干部选用中,应破除单纯以年龄大小论上下的观念。古人说得好:“选士用能,不拘长幼,明矣。”干部年轻化不是目的,要防止狭隘的年轻化倾向及其负面影响,重视年轻干部的内在素质、培养锻炼、必要的履职经历和岗位历练。干部队伍建设应努力探索干部成长规律,算干部成长的年龄账和干部资源的成本账,激励各个不同年龄段的干部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使每个干部都在最佳年龄得到最佳使用。

  五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这是总书记的全新要求。干部选用必须把握好“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之间的关系,通过合理区分“委任制和选任制”干部并实行分类选用,便可找到二者之间的适度结合点。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党政干部的政事分类、职位分类、选用方式分类以及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有利于提高干部选用、考核、监督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利于明确党管干部的重点,有利于实现干部工作中权责利的统一和民主与效率的统一,有利于改善权力过于集中和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也有利于构建上下级责权对等、彼此制约、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的公共行政系统。

  (作者为四川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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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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