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昨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分别作了工作报告。2013年,省高院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省检察院更注重权力的监督,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46件1341人。
两本报告中,都提到了“两张叔侄强奸案”。陈云龙检察长说,为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模式,先后两次在全国推广。
剖析发生冤错案件的特点教训
齐奇在工作报告中介绍,2013年,浙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对司法队伍进行了肃清,一年来,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2件12人。
在回顾2013年工作时,齐奇谈到了刑事冤错案件的纠正预防工作。他说,对发现的“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冤错,省高院及时启动了复查、再审程序,改判无罪并作出国家赔偿。
齐奇表示,为了深刻反思冤错案件的病灶病根,浙江法院剖析了发生冤错案件的7个特点、5条教训,提出了6项对策、11条建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法院反思冤错案件的重要批示,贯彻保障人权、疑罪从无原则,推动各级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完善预防冤错案件的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死刑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证据补查程序等规定,共同坚守纠正预防冤错案件的法律底线。
1341人因贪污贿赂被立案侦查
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陈云龙也提到了“两张叔侄强奸案”和“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他说,发现冤错后,为了吸取教训,省检察院制定了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十八条意见,剖析问题、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并对检察环节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省检察院还在全国率先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模式,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在全国推广。另外,花了5个月的时间,对全省2012年以来办理的10.8万件公诉案件、死刑案件逐件开展了评查,从中发现5方面问题并逐项落实整改。
报告中另一个引人注意的地方,是对权力的监督。
“坚决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奖励实名举报、网络反腐研判等制度,完善交办、督办、提办等机制,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陈云龙介绍,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46件134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71人,处级干部139人,厅级干部7人。
全省检察机关还在着力解决“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保、医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下功夫。
陈云龙说,从2013年2月起,我省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已依法立案查处1056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查处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28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7亿元,同比上升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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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叔侄强奸案”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张辉、张高平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5年徒刑。201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再审,同月26日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
1995年,杭州萧山先后发生两起截杀出租车司机命案,警方侦查认定系陈建阳、田伟冬等5青年所为。1997年,陈建阳等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死缓,田孝平被判无期。陈建阳等4人上诉,后改判死缓。
2013年1月,浙江高院对“萧山5青年劫杀出租车司机案”立案复查,6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7月2日,省高院宣布5青年杀人罪名不成立。
(原标题:浙江去年7名厅级干部因贪贿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