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 王世宇 逃跑近一个月后,法官张春生辗转多地去了北方,他住在不需要登记身份证的小旅馆里,几十元钱就可以过一晚。等到早上,他很早就出门了,坐着公交车在城市里乱转。到晚上七八点钟,他再找一家浴池,洗漱、睡觉。年关将至,张春生依旧沿袭着他的逃跑风格:在一个城市只停留很短的时间,基本不坐火车和飞机,不停更换手机号码。焦急地等待着蒙城县的消息,希望事情能很快有个结果。去年12月24日早晨,张春生从蒙城县纪委的“双规室”里跑了出来,开始了他口中的“逃亡”生活。
张春生是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去年12月,蒙城县纪委对他展开了调查。他声称自己被关在“双规室”里6天,纪委办案人员要求他交待材料。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精神很紧张,担心遭遇更严厉的情况,才有了上述的逃跑举动。不过蒙城县纪委既不认为对张春生实施了“双规”,也不认为他“逃跑”,官方使用的措辞是“擅自出走”。
不管怎样,张的行为使他本人和蒙城县纪委陷入到微妙的处境之中: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移交检察院立案,蒙城官方没法对张进行追逃。对于张春生来讲,在法律上他是个自由人,但他不得不选择“逃跑”,回到蒙城就意味着要重新接受纪委调查。
逃离“双规室”自称遭遇几日不眠不休式轮流问话
接到蒙城县纪委找他谈话的通知后,张春生没有在指定的时间赶到纪委,他先去了一趟省会合肥,目的是去找关系,希望能托人说情。
这一天是2013年12月17日。张春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听说过“双规”期间一些干部的遭遇,其中包括他认识的前同事。去年,温州还发生了於其一“双规”期间死亡的事情。当纪委要求张春生去接受调查时,他感觉到了紧张。
合肥之行没能改变他被调查的命运。因为担心被人说成是“畏罪潜逃”,当晚他回到蒙城,第二天一早就去法院见了领导,表示愿意到纪委接受调查。
张春生认为自己没什么问题,顶多是违纪。法院的领导示意他安心,让他向组织如实交待。来到纪委大院后,蒙城县纪委书记孙同林在办公室里见到了张。
孙同林向南都记者证实,他要张春生有什么问题交待什么问题。张春生也回忆,孙要他实事求是,争取宽大处理。
蒙城县的“双规”地点设在纪委的院内,进入大院后,右侧一排楼房的一楼走廊里隔出一道铁门,上面贴着字条: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张春生被带进铁门,里面还有一道铁门,然后他进入写着“双规室”字样的屋子。他回忆称房间很小,不足10平方米。墙上包裹着海绵,地上摆放着一张石凳和一张长方形桌子。里面没有床,有一个洗手间。
摄像头对准着他。纪委的办案人员把一支笔和纸放在他的桌子上,要求他坐在凳子上,不许乱动。
根据他的说法,纪委人员让他自己考虑,把任职以来的情况都写一下。这让他感到为难。
张春生1988年毕业于安徽省司法学校,被分配到了法院系统,他先是担任蒙城县法院的书记员,1994年成为助理审判员,1995年负责房地产审判庭的工作,等到1997年法院的执行庭庭长“出问题”后,他1999年被正式任命为执行庭的庭长。
在法院系统浸淫多年后,他提出退出执行庭的工作,现在成为审委会委员,工会主席。
多年的法院执行庭期间的经历,让他经手不少案子。这些案子成为纪委关注的焦点。
张春生回忆,办案人员分为4组,每组两人,24小时几乎不间断对他进行问话。看守的人员8人,也同样交替轮班。问话的方式基本类似:先“上政治课”,然后让他交待问题。
张春生说,在调查期间办案人员不停让他写材料。他写了一些材料后,被要求交待更多内容。轮流问话使他不能睡觉,也不许随便乱动,坚持了几天后,他觉得自己没有正常的思维了,只能按照要求反反复复写材料。
他声称交待了三四十万元的经济问题。按照他对南都记者的说法,这些多数是编的,纪委不可能找到当事人进一步调查。
但他承认,其中三四笔收钱的经历是存在的,每笔一万元左右不等,这些钱多是2002年前收的,并在当时退给了当事人。
最近的一次退钱经历是有人把钱塞到他的办公室,案件的当事人是他同学的亲戚。这起案件使当事人追回了镇政府的欠款。
他否认自己在这个案子中起了作用,并称当时给法院的纪检组长打了电话,在法院一名同事的见证下退了钱。这次退钱的事实得到了法院一名工作人员的证实。
当被要求交待更多材料时,他觉得坚持不住了,感到害怕,自称甚至受到过“坐老虎凳”的威胁,空调也关了。于是他准备“逃跑”。他先是观察过窗户,发现窗户有铁栏杆,不可能跑出去。因此开始寻找其他办法。
去年12月24日早晨,在里面6天后,他发现了一个机会:一个看守闭着眼睛打瞌睡,另一个看守不知去向。这时候因为工作人员进出,两道铁门也都打开了。他说,他当时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没有犹豫,迅速推开门,跑出了纪委大院。
纠纷·离婚·“逃亡”被举报利用职权干涉判决;自称清白,对纪委调查感到恐惧
张春生被调查跟他弟弟张春峰的一起债务纠纷有关。他的弟弟被指参与当地一个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并发起了“代位权”诉讼,要求安徽天行健服饰有限公司为一笔125万元的欠款和利息负责。
在官司胜诉后,张春峰和天行健服饰公司签订了还款的协议书,决定分期还清。张春峰告诉南都记者,在对方违约后,去年12月4日,他曾申请强制执行。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安徽省公安厅官网的说明称,2013年12月5日,蒙城县招商引资企业天行健服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贾义华实名举报张春生利用职权干涉“代位权”判决,蒙城县纪委在初查中发现县法院在采用“代位权”判决天行健公司支付张某生弟弟张某峰125万元中存在错误,随即进行调查。
不久,审理此案的蒙城县的一名审判员被纪委叫去问话。张春生是第二个被叫去问话的蒙城县法院的法官。
他承认到法院起诉该公司是他给弟弟出的主意,但他“并没有介入此事中”。蒙城县法院一名要求匿名的法官透露,这起案件存在程序问题,张春峰没有在开庭前缴纳诉讼费用。而案件的程序非常重要,这使判决结果遭到了质疑。
张春生说,他在被调查期间,纪委并没有问他关于此案的情况,只是让他不断交待问题,并限制了他的自由,因此觉得自己可能遭到报复,他对纪委的调查感到恐惧。
张的妻子周静是蒙城县物价局的一名公务员。周静告诉南都记者,张春生逃跑之后,她被叫去纪委给张春生“送衣服”,她在那待了一天。直到晚上,才知道张春生逃跑的事情。
和丈夫一样,她也一直认为张春生是被“双规”了。纪委的领导还要她劝张春生回来。到当天晚上,“逃跑”的张春生给弟弟打了电话,表示自己暂时不能回去。
这段时间,张春生先是准备在淮南搭高铁,看到高铁站停有蒙城县的警车后,他叫出租车司机赶快开过去,并和人拼车去了合肥。
开始了“逃亡”生活后,张春生不停变换城市,更换手机号码,他不敢住需要登记身份的宾馆,也不敢乘坐飞机和高铁。他打车,搭乘公交车以及客车,先是到芜湖,后到南陵县,宣城市,德清县,最终辗转杭州等地。
他甚至做出了一个决定:2013年12月27日,“逃跑”3天后,他与妻子相约见了一次面,目的之一是办理离婚。
张春生的户口在常州。他由杭州搭车去了常州。妻子周静则一个人坐车从蒙城出发,两个人匆匆见了一次面,去常州的婚姻登记处领了离婚证。张春生说,他这么做是想保护家人不受牵连。
随后张经过福建省的龙游县,最终来到广州。几天后,他又离开了广州,继续“逃亡”。
“双规”·“问话”·“出走”·“逃跑”官方否认“双规”,称其“擅自出走”;目前证据不足以立案,也难以“追逃”
蒙城县纪委书记孙同林透露,纪委接到了针对张春生的举报,线索非常清楚,感觉到他有嫌疑才找他问话,但还没有到“双规”的地步。
2005年5月底,中央纪委下发“7号文件”,严格规定了“双规”的程序,县市必须报省级纪委,并且在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孙同林称,“双规”审批程序严格。张春生在接受调查期间是自由的,不然他“逃不出去”。孙同林没有透露举报信的具体内容。但他表示在6天问话中,张当着他们的面也可以离开。他们没权力采取强制措施。
这个说法遭到张春生的反驳,他说当时有两道铁门,根本走不了。安徽省公安厅官网在回应此事时,将张春生的逃跑之举称为“在谈话期间擅自从纪委办案点出走。”
蒙城县纪委书记孙同林称,张春生跑到外地可能是感觉自己问题挺严重,担心移交检察院立案。在他跑了之后,纪委对他的调查只能暂停。但张春生有单位和组织,他们会通过单位再找他。
周静回到蒙城后不断打听事情的进展,情形并不让她乐观。周静透露,调查并没有暂停。蒙城县法院的多名法官都被纪委叫去问话,目标指向张春生。
来自蒙城县司法系统的不同信源透露,问话的内容围绕着张春生经手的案子以及他的经济情况展开。一位法官称,调查的“目标很明确,方向很清晰”。
在张春生逃跑后,蒙城县纪委调查组持函到蒙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了“涉嫌违法违纪报送报备依法不准出境人员”手续。
张春生觉得他的逃跑让蒙城县纪委很被动,作为一种党内的纪律调查,因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移交检察院立案,也没办法动用公安机关对他展开追逃。
与孙同林的说法不同,身为法官的张春生认为,他一直以为被问话的过程是“双规”,因为调查期间他的经历和“双规”没什么区别:禁止与外界接触,并且有看守。他认为,如果不属于“双规”,这就是非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作为一名法官,他陷入到一种十分意外的境地:从法律上讲,他是个自由人,但他觉得自己“有家不能回”,在外面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他担忧回到蒙城后,将继续上述纪委的调查经过。而6天的问话过程让他恐惧。
他甚至期待检察院早些立案,一旦检察院立案,事情将回到他所熟悉的司法领域,他表示愿意自首,并替自己辩护。
蒙城县纪委承认,目前的证据不足以移交检察院立案,甚至不足以“双规”,但可以认定为违纪。孙同林说,如果张春生不回来,纪委可以根据党的内部纪律对他采取处分。并把(举报)信转给检察院,由检察机关来调查他是否有犯罪事实。
在这些事情没有结果之前,张春生说,他只能选择继续他的逃跑之路了。
(原标题:纪委调查法官“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