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6日电 (记者吴光于、王菲菲、刘怀丕)对于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28岁的才仁卓嘎来说,2010年地震中失去独生女儿的痛苦让她曾经“除了死什么都不再想”。
震后第一年,她瘦了20多斤。“夜里睡不着,一做梦就看见被在垮塌的房子下面的孩子使劲哭喊着叫阿妈。”
震后第二年,才仁卓嘎产下一个男婴。她感觉“心里被挖空的地方又慢慢满了起来”。
然而,并非每个失去孩子的家庭都能如才仁卓嘎家那样享受再育的欣喜。据了解,玉树市有96户家庭由于经济、健康、年龄等原因放弃了再生育。
相比失独的年轻夫妇,中年丧子的夫妻境遇更加悲凉。
2008年,西宁市孙桂香的儿子大学毕业后,考取了上海市公务员。工作仅一年,被确诊为原发性小圆细胞肿瘤。2011年8月,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孩子走得太突然,留给我们的只有眼泪和辛酸。”孙桂香趴在桌子上,泣不成声。
据介绍,目前中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且每年以7.6万个左右递增。一些失独者没有固定工作,在丧失劳动力后,面临着生计、治病、养老三大难题。
在各地召开的两会上,一些政协委员表示,目前失独家庭可获得社保、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在内的多项资助,但扶助的标准偏低,仅仅依靠现有的政策无法实现老有所养。委员们呼吁加强和完善失独家庭保障机制,让失独家庭老有所依。
在青海省两会上,来自民盟青海省委的政协委员建议,为失独家庭建立专项养老保险制度。建议政府加大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由政府投保,解决养老问题,在失独专项保险尚未出台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失独家庭代缴社保或新农保等基本费用。
关爱失独家庭不仅需要临时关怀,更需要长期制度。山西省政协委员陈改玲建议,政府应把建立和完善失独家庭保障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查失独家庭的现状和需求,积极探寻解决之道。
陈改玲说,现行的政策对失独家庭进入养老机构不仅有亟待清理的法律政策障碍,还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敬老院只接纳无子女、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而且入住养老机构要有直系亲属等监护人签署相关协议,否则入院费用、生病、去世等问题无法处理。
还有很多失独老人不愿入住养老机构,他们希望与同样遭遇的人“抱团取暖”。“当前要抓紧修改相关法规政策,加快试点建设专门的失独者养老机构,着力解决失独者的平安生活、生病护理、临终关怀等难题。”陈改玲说。
“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总有团圆的盼头,而失独家庭需要的不仅仅是经济救助,还有精神赡养。”陈改玲建议,政府可在制度设计上大胆创新。如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开辟绿色通道,让失独家庭重建完整家庭;以社区、单位和志愿者为依托,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计划”等活动,组织专业人员为失独者提供亲情抚慰,加强心理救助和临终关怀,让他们生活得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