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宣判:被告郭增喜被判3年】今天上午,河南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对“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定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去年7月18日民警郭增喜酒后当街抢摔一女婴,致孩子头部受伤。(央视记者王涛)
案件回顾:
2013年7月18日晚上9时,民警郭增喜酒后摔婴。事后,该案件一直被当地掩盖。
8月17日,民警摔婴案被捂近1个月后遭媒体曝光。
8月19日,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三名主要领导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8月22日,郭增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