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男子沙滩裸晒不听劝被拘

2014年02月11日17:01  新华网

  新华网三亚2月11日电(记者郑玮娜)连日来,三亚知名的旅游景区大东海公共海滩因出现诸多裸泳裸晒的中老年男子而备受关注。记者11日在大东海发现,目前在公共海滩上晒太阳的中老年男子已经再没有“裸”的行为了。

  记者从三亚警方获悉,目前有一名来自黑龙江的中年男子孙某,因屡不听劝,面对众多游客仍在沙滩上裸晒,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进行传唤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连日来,执法人员从早到晚都在给这个区域的游客发放三亚市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

  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从2月6日上午开始,执法人员在三亚大东海海滩向游人发放三亚市政府禁止在公共场所裸泳、裸晒的公告,劝说游人不要裸泳、裸晒,这两天基本没人敢继续裸泳、裸晒。“据我们了解,他们基本都患有皮肤病,聚集在此处是为了‘治疗’,但起码应该穿上内裤吧。”这位执法人员说。

  住在附近的一位三亚市民告诉记者,政府出面干涉这些裸泳、裸晒者后,的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三亚严禁公共海滩裸泳裸晒行为将纳入常态化管理,现场将安排警力进行全天无缝隙值守,对大东海区域的裸泳、裸晒行为进行劝阻。下一步,计划安装监控摄像头和喇叭,以对裸泳裸晒者进行取证和劝阻。对不听劝告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目前,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禁止以各种理由在公共海域、海滩裸泳、裸晒,如因疾病需要日光浴治疗者请穿上泳衣、泳裤,若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予以坚决整治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亚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孙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编辑:SN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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