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连日来,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省委副书记王辉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长带队,组成18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和省经信委等14个省直单位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浙江省委把这次检查考核作为落实各级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专门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浙江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省政府抓好责任制检查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力求全面、客观评价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这次检查在浙江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三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要求的情况,包括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具体要求,坚决反对“四风”的情况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等。三是2013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严明党的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
夏宝龙在舟山市检查时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制结合起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同时,要重点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李强在杭州市检查时强调,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既符合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又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细则,把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与各项改革措施紧密结合,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加强项目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提高有效防止腐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