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港2月17日电(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17日15:30公开宣判原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胡平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标题:快讯:枪杀孕妇民警胡平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