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拟将住房公积金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

2014年02月21日02:15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 纪睿坤 北京报道

  住建部拟把住房公积金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的设想一出,便迅速发酵。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银监会、央行、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方案。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础上,通过改革和拓展,组建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个方向,也是前期研讨的重点之一。”2月20日,住建部政策法规中心的一位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毕竟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属性。这也就意味着,超2万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其利益格局或将发生转变。

  不过,上述人士亦表示,就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实现路径,并无统一定论,当前仍属于研讨中,“是直接把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化住房保障银行,还是二者并立存在,抑或是通过托管的方式跟银行合作,都需要探讨。”

  在其看来,当务之急是完善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修订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定义、范围进行界定。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推迟两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草案依然是2014年住建部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但就草案的完成时间,目前仍无明确的时间表。

  利益调整

  根据住建部2008年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最新的数据虽未刷新,但公积金总额大致可窥。

  在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看来,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构架升级成一个住房保障银行,从实现路径或者技术上看,难度并不大,可以参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模式。

  然而,“升级”面临的最大难点,是超2万亿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利益的协调的问题,比如“变身”后的住房公积金由谁监管。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结构是住建部监管,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的状态。”尹中立称,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机构的属性就发生变化,与此对应的监管机构,也就会发生改变,比如可能会从由此前的住建部监管转为银监会或者央行监管。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尹中立称,部分地方政府在钱荒时,可能也存在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状况,“一旦进行升级,实际上是把住房公积金的权限,从地方上调,这也是变相动了地方蛋糕。

  “各方利益如何协调,也将成为影响该方案的一大难点。”尹中立如是认为。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专家委员会住房组成成员张泓铭也深有感受,早在2012年,张泓铭就公开提议组建住房保障银行。

  2011年时,张泓铭即提出过关于设立中国住房保障银行的建议,并在2011年10月得到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批示:请保障司会同公积金司、改革发展司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随后,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组织召开了多次研讨会。不过,张泓铭称,各方对于设立住房保障银行意见很大。其间,亦有建议称用全国性的公积金调度中心取代住房保障银行。

  根据张泓铭理解,各方对于住房保障银行设立存在分歧的关键,是涉及到各种复杂的利益。

  比如除了监管层之外,当前的住房公积金主要放入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中,增值收益由建行及相关监管机构获取,一旦建立住房保障银行,资金池发生改变,亦将面临重大利益调整。

  模式未定

  虽然“建立住房保障银行”面临诸多阻力,但有关“组建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亦被写入三中全会,并开始部署。

  目前,银监会、央行、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方案。住建部亦把组建住房政策性银行作为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并抽调政策法规司、房地产监管司、住房保障司、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等有关司室业务、研究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根据要求,这一机构将为居民购买基本住房及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低价格的资金扶持。

  清华大学教授刘洪玉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政策性住房金融的属性,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和拓展,建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具备可行性。

  与此同时,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称,不管是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是降低成本来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完善,成立一个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都非常有益。

  “比如当前的楼市交易量存在明显分化,每当楼市小阳春、金九银十,部分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告急;与此同时,部分地方的住房公积金还存在大量闲置。”尹中立表示,通过组建统一的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实现各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融通和调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际上,这也是住建部前期研讨的一个方向。”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介绍。

  针对住房保障银行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系,张泓铭的建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作为住房保障银行的最大储户和股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给住房保障银行代理处理,其中住房保障银行由银监会或者央行监管;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由住建部监管。

  王珏林也认为,住房公积金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可以解决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低和风险大的难点。

  针对具体实现路径选择,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人士表示,尚未达成一致,目前仅处于前期研讨中。

  修法为先

  虽然住房政策性银行具体实现路径尚未达成一致,但安徽已经开始探讨“变身”计划。

  安徽省住建厅厅长李明日前公开表示,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历经一年多的研究,将研究探索设立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载体的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

  2月20日,安徽省住建厅一位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已经有市级城市表示对该方案的兴趣,但还处于筹备中,没有具体方案。

  据其了解,安徽的此次“尝试”并非官方授权的“试点”。

  上述住建部人士也称,目前由于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住建部关于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研究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并未要求试点,不过,上述人士肯定了安徽的尝试。

  另外,上述安徽省住建厅的人士也在电话中表示,安徽也在密切关注中央具体的升级动态,确保方向一致。

  实际上,早在安徽之前,中国多个城市比如山东烟台和安徽蚌埠都试点过建立住房储蓄银行。

  但最终,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在2000年与蚌埠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合并成为蚌埠市城市商业银行。

  究其原因,尹中立认为,缺乏整体的制度设计,部分业务仍旧定位于商业银行。

  在尹中立看来,在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载体的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前提,是对住房公积金的定义、范围进行界定,厘清基本概念,并明确住宅政策性银行的非盈利属性。

  张泓铭就提到,住房公积金和其增值部分属于公积金缴交者的私人产权这一本质,未被充分确认。如果要以住房公积金为主力投资设立住房保障银行,则一定要搞清楚投资人的产权性质,否则就是一笔糊涂账。

  实际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除了探讨建立政策性银行,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仍然为住建部2014年重点部署的工作之一。

  这也是该“条例”连续第三年被列入住建部当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范围。但截止到目前,该方案仍未敲定。(编辑 贾红辉 张凡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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