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2014年02月21日15:31  中央纪委

  湖北省委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2013年6月2日至7月23日,中央第二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湖北省进行了巡视,并于9月16日向湖北省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随后,湖北省委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精神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大创新举措,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巡视震慑作用,现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委对整改工作的态度鲜明坚决,确保不折不扣结硬账。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各单位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改进工作、造福荆楚人民的角度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确保不折不扣结硬账。迅速下发了《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全省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警醒起来,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切实整改落实。

  整改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牵头负责,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省委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有序衔接。三是严明整改纪律。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要求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在整改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有关整改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在省委统一领导和强力推动下,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分别成立整改专班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一是领导挂帅抓整改。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楼阳生分别主持召开省纪委专题会和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并多次亲自过问督办。二是专项行动抓整改。省纪委迅速开展了中央巡视组交办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第五次明察暗访,“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务用车、多占住房、违反财经纪律“四项专项整治”及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大排查”四项整改行动。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共查处问题2335个,处理310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7人。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省委组织部对反馈的问题按近期、中期、长期进行分类整改。以案为鉴,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活动的通知》。目前,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省委组织部已安排2014年对各市州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四是立行立改抓整改。对《湖北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进行修订。针对招商引资中容易出现的腐败问题,省商务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招商引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意见》,就官办会展、节庆活动过多的问题,明确了具体规定。

  目前全省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2013年,全省性会议、累计会期、累计参会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2%、17.9%和16.7%。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文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0.76%。省纪委以明察暗访形式对全省各市州改进文风会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抽样统计结果为2013年全省会议和发文数量分别下降10%、15%。2013年,115家省直预算单位和全省市州一级“三公”经费同比分别下降21.54%、14.7%。超标车问题有所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大幅下降。全省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288项,为全国最少的省份,99%的行政审批项目费用取消,审批时限提速40%以上。民意调查表明,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满意率达到98%。全省党员干部作风有较大转变,发展环境有所优化,机关形象有新的提升。

  二、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中央巡视组向湖北省反馈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工作中口号较多、‘文山会海’的反映依然比较强烈。有的依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办文办会数量还是比较多;有的发展口号和发展目标经常更新,但仅停留在纸面和讲话上,没有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制度机制”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文风会风。省委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六条意见。将治理“文山会海”问题作为《省委常委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和《湖北省委常委会反对“四风”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并在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二是立足工作实际,提升发文质量。严格控制文件规格、数量、篇幅,继续实行文件总量控制,厉行“三短一简”。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改进会议形式和内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实行“无会月”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规格、时间。科学合并召开会议,优化会议日程。合理选择会议形式,较多地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

  (二)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一些市、县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一是继续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县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好全委会、常委会表决“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办法。二是强化对市、县委书记的监督。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的通知》,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地本部门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要求进行了检查督办;严格执行市、县委书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为增强离任审计效果,近期,我省出台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省委组织部也下发了《湖北省省管干部经济责任问责组织处理实施细则》。三是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纳入2013年年底目标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2.关于有些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省委结合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专班到有关市县开展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问题的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为整改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制定规范措施。根据调研情况,结合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八项措施》、《关于省领导参加指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三是省级班子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班子带头以整风精神,突出“认真”二字,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遮遮掩掩,敢于揭短亮丑,开展批评直奔主题,不搞穿靴戴帽,真正实现触及思想、提高认识、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为全省党员领导干部树标杆、做表率。四是加大指导力度。省委各督导组认真履行职责,分别指导和督促各地各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关于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问题。

  1.关于群众举报反映武汉市委宣传部原部长离任前,违规突击提拔干部的问题。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处理要求和省委研究的处理意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对武汉市委宣传部违规提拔干部问题作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省纪委、武汉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3名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到的19名干部都被降为原职,工资降为原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武汉市委宣传部违规用人问题的通报》,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反面典型。

  2.关于一些市、县党政主要领导调动交流比较频繁的问题。一是强化“届”期管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党政领导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的相对稳定。坚持干部任免调配与依法依规管理相统一,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任满一届。二是严格控制市、县、乡党政正职任期内调整变动。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从严落实领导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任期不满的一般不动议、不推荐。市、县、乡党政正职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在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决定前,必须报经更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市、县党政正职正常情况下不同时交流。三是认真执行市、县、乡党政正职定期休假制度,进一步关心基层领导干部身心健康。

  3.关于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措施和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问题。修订出台《湖北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和《湖北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党委(党组)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各类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所有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选,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报考。二是进一步规范竞争性选拔的范围和资格条件。不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比例,不搞“凡提必竞”。进一步明确适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情形。科学设置竞争性选拔的资格条件,对破格进行进一步规范,对“考试专业户”、“火箭提拔”等进行严格限制。三是进一步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干什么考什么”,根据选拔岗位的职责任务和能力素质要求,合理确定考试测评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注重对干部德才和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的考察和甄别。四是进一步突出实绩晋升导向,把考察情况作为确定人选的主要依据。在确定拟任人选时,各项成绩只作为参考,主要根据考察情况决定。考察过程中要对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干部履职过程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实绩和突出贡献。修订完善后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将于近期出台。

  4.关于对反映选人用人问题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中央巡视组转省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方面的信访举报件,省委组织部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及时转有关地方和单位调查处理,目前已全部回复。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招商引资等贪污受贿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把全省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平台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二是扎实开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按照依法依规、注重质量、确保实效的要求,继续督促开展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三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关于深化招商引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意见》,将腐败风险防控贯穿整个招商引资活动之中。四是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土地领域、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案件。

  2.关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依然是腐败案件高发区的问题。一是大力推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加大工作督办力度,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进行集中督办,推动试点部门抓好优化机关职能配置、精简审批事项、推进“三集中”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三公”经费公开、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五分开”。

  3.关于农村腐败问题有所增加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城中村、园中村、园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机制,推进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三是重点查处涉财、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防范和减少基层信访问题发生。

  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治理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对权力运行机制没有形成有效制约机制,惩防体系建设还不够深化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继续实行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制度。创新考核形式,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检查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对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对问题成串、腐败案件频发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二是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调研制定《关于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办法。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省直机关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四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五是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抓好《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5.关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不够,忽视对发展中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妥善解决的问题。一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侵害农民利益、征地拆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突出、教育乱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考试领域乱收费、涉企乱收费、电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等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2013年全省查处问题7019个,处理1768人,涉及金额3.98亿元。二是深入开展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四位一体”媒体问政活动,促进媒体问政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6.关于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等问题。二是深入推进“四项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抓好违规配备公车和多占住房的处置工作。三是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2014年第一次明察暗访活动,把公款送节礼、公款购买贺年卡等物品纳入明察暗访的重点内容,公开曝光了12件典型案例。四是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公车、领导干部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1.关于中央巡视组就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的整改情况。省委于2013年12月下旬召开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就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快湖北改革开放进程作出了系统部署。目前已经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一些领域的改革已经先行启动。

  2.切实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督促责任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再度发生。对于需要时间整改到位的,省委将责令责任单位列出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及责任人,整改专班将全程跟踪督办,列出清单,倒排工序,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省委将开展专题研究,分门别类拿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切实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并适时向中央巡视组报告。

  3.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全省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考核评价办法,在已经试点基础上全面加快干部选拔工作改革进程,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提出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框架,涵盖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临时出国、会议活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待遇、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以及审计、纪律监督等各方面,《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已经发布,还有10余项配套制度将陆续出台。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建设,已经制定包括《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等在内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系列文件。四是始终坚持反对腐败与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统一,调研起草并印发《实施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上述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信访局反映,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50号湖北省信访局,邮编:430071。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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