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2月23日电 (记者 张道正) 天津市政府23日下发《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实施三级(黄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自24日零时开始,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在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环保部门预测,2月23日至27日,天津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天津官方由此启动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措施。
据介绍,期间,天津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尾号,24日限行1和6(含临时号牌和2002式个性化号牌),25日限行2和7,26日限行3和8,27日限行4和9。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行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行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限行区域。天津市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汉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东江路)(含),东江路(保山道至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新港桥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海河北侧堤岸),海河北侧堤岸(海滨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侧堤岸)(含)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开发区东区,即新港四号路(京山铁路至海滨大道)(含)、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汉北路)、南营路(汉北路至新北路)、新北路(南营路至京山铁路)、京山铁路(新北路至新港四号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滨海新区大港:大港建成区环线以内(不含)道路,即学府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制万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津歧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滨海新区汉沽:汉沽建成区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即滨玉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滨唐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大丰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南环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通知指出,不采取限行措施车辆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驻津部队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通行证的班车、长途汽车、大中型客车;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邮政、救援、抢险、清障等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所属的殡葬车辆。(完)
(原标题:天津24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尾号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