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剡文鑫 文/图
3月10日,我区启动农用残膜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包括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固原全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和海原县等大面积覆膜的11个县(区)。通过整治建立残膜回收长效机制,使今年农用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年产约2万吨残膜污染程度日趋严重
据统计,我区每年地膜覆盖种植近400万亩,各种农用地膜使用总量达2.5万吨,相应产生的废旧地膜约2万吨。农用地膜的原料为聚乙烯塑料,极难降解,既不受微生物侵蚀,也不能自行分解,其降解周期一般为200年至300年,降解过程中还会溶出有毒物质,易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最终降低土壤肥力水平。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负责人王林介绍,目前,我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低,部分清理出的残膜被弃于田边地头,当遇大风后,残膜漫天飞舞,飘落在房前屋后和路边树梢,影响农村环境。地面露头的残膜与牧草混在一起,牛羊误吃残膜后,阻隔食道影响消化,情况严重的可造成死亡。所以,农用残膜问题日趋严重,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建立回收网点交售残膜有补助
为从源头治理,我区规定,今后政府招标采购的农膜,一律使用厚度为0.01毫米至0.012毫米且抗拉强度性能好的,禁止生产、使用厚度小于0.01毫米、使用期小于6个月的地膜。同时,采用一膜两年使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机械捡膜技术。并结合覆膜补贴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工作,引导和动员农民清理残膜,积极交售残膜,对不能有效开展残膜回收工作的地区,扣减覆膜补贴资金。
此外,我区还设立残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回收再利用建厂补助、回收补贴、网点建设、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对建成年生产再生颗粒300吨以上的农用残膜回收加工企业,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设备投资补助。为调动农民捡拾交售残膜积极性,对交售残膜原料可给予补助。为方便一膜两年使用,要求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都要建立回收网点。
整治纳入效能考核工作不力将被问责
记者了解到,我区残膜回收依然以人工捡拾为主,机械作业只占30%。虽然机械作业比重低,但我区引进的残膜捡拾机械设备,均为国内最先进的,一台机械一天可捡拾30亩,而人工捡拾一天最多2亩。
为推广机械作业,自治区出台优惠政策,购置残膜捡拾机的,在享受30%的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基础上,我区还给予20%的财政补贴。同时,我区将农用残膜污染整治纳入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自治区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考评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行政问责。
(原标题:我区向“白色污染”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