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3月11日下午,网友@纺西街 在微博爆料称,3月10日下午,自己和同事在曲江新区某大厦附近停车被城管贴了违法停车通知单,可执法日期竟然都是2014年4月10日。对于违法停车通知单“早产”一事,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对20张“早产”罚单全部撤销,车主可“当此事从未发生”。
错误日期为执法人员失误导致
11日下午5时许,华商网编辑致电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工作人员称此事系曲江分局一大队执法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要求全体执法队员按规范下达各类法律文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群众。
工作人员还表示,目前曲江分局正在积极联系当事人,并争取当事人的谅解。
核查共发现“早产”罚单20张 车主可当此事从未发生
华商网编辑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获悉,经过查看副联再次核实,目前共发现有20张违法停车通知单日期写错。
从网友发布的违法停车通知单上可以明确看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您做出人民币贰佰元行政处罚,请三日内持此单到市城管执法局曲江分局接受处理。”
针对此事的处理情况是网友和车主最关心的问题。日期虽然写错了,但事实确实是违停在先,那么针对这种情况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曲江分局又将如何处理呢?
工作人员告诉华商网编辑,由于执法人员工作失误导致处罚单上的日期写错,因此车主不需要在三日之内持单前往分局接受处理,同时还会对这20张违法停车通知单予以撤销,车主就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
网友质疑城管撤销处罚过于草率
网友@改叫LC 针对此事发表评论称,如果说城管按照相关规定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城管所言“当此时从未发生”是否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呢?如果符合规定,还请拿出证据来!
网友@michael猫咪的快乐家园 表示,通过这次事件可见执法是否认真。这样的情况显然不合正规法律规定么?曲江城管这不是在用国家的钱给自己的失误买单。
(原标题:曲江城管开出"早产"罚单 回复:车主可当未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