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3月12日讯(见习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刘佳) 2003年,琼海国营东红农场前国土科正、副科长符传江、庞业燕,联手农场老职工符某月、林某夫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近30万元。四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琼海法院一审认为,庞业燕、符传江身担任国营东红农场国土科的副、正科长职务期间,分别采取虚假手段骗取国家补助款数额巨大,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庞业燕、符传江有期徒刑十年,分别判处符某月、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继续追缴四人的违法所得。
一审宣判后,庞业燕、符传江不服,提起上诉。
12日记者从海南一中院获悉,该院日前终审裁定此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两农场国土科长合伙骗补助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