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2014年03月18日04:00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南都讯 记者葛倩 昨日,教育部网站公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我国将从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中分别抽检10%和5%,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还同时公布《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今后我国要“建立研究生毕业前质量反馈和毕业后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推动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自我评估制度”,“健全不合格学位授权点强制退出机制”,“加大对不合格学生的淘汰力度”。

(原标题:我国公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正直播马来西亚航空飞机失联事件 专题
  • 体育4巨头91分热火胜火箭 浓眉哥40+21克绿军
  • 娱乐50岁德普与27岁双性恋女友低调订婚
  • 财经人民日报谈楼市会否崩盘:土地市场仍火爆
  • 科技3.15特别策划:“十问”空气净化器
  • 博客宁财神:逐条揭发编剧于正的“劣习”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男生找家教兼职遇“怪叔叔”险被骗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