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首次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

2014年03月28日02:1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据中新社电 针对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官方拿出了明确时间表。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26日在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指出,从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四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土地为核心,包括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职责。与住房信息联网一样,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产税开征的前提条件,也被视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利器”之一。

  事实上,中国在多年前已提出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但此项工作一直进展缓慢。不动产登记领域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重叠、程序繁琐等问题,被一些人士称为“九龙治水”,“统一”的障碍重重。

  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9部门共同组成,是沟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议事平台。部际联席会议强调,推进统一登记时,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平稳过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影响现有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效力;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会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动后的变更登记逐步替换,“不变不换”,不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

  ■ 规划

  今年加快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

  具体到今年,会议指出,将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

  ●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是加强对地方指导监督,加快推进工作衔接以及各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

  ●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制定,同步提出相关法律“立、改、废”的建议。

  ●尽快制定不动产登记的统一簿册和权利证书。

  ●研究制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

  ●启动并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产权依据。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与统一登记工作衔接,确保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开展工作。

  不动产是绝大多数国民的主要财产形式,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个家庭,在推进过程中要始终明确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根本目的,以便民利民为指归,要注重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据新华社

(原标题:3年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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