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1820元最高

2014年04月01日00:19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截至4月1日,2014年中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截至4月1日,2014年中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 李金磊) 4月1日起,北京、上海和天津将分别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对数上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均系全国最高。

  今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提高到16.9元;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增至17元;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8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随着北京和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此番调整后,重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陕西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深圳为1808元;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

  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完)

(原标题:今年7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1820元全国最高)

(编辑:SN091)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被提起公诉
  • 体育CBA总决赛北京4-2新疆 历史第二夺冠
  • 娱乐独家解读文章夫妇微博声明:道歉求弥补
  • 财经消息称山西多位官员和煤老板被调查
  • 科技阿里巴巴53.7亿港元投资银泰商业集团
  • 博客文章自曝出轨马伊琍真原谅了?(图)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中国大学政要校友榜揭晓:北大居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