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于昨日由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据新华社
■ 案情
雇打手保镖排挤打击对手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与刘维、孙晓东(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在四川广汉、成都和上海、重庆等地开设赌博游戏机厅、经营建材、从事期货交易等活动,逐步积累经济实力。自1997年起,刘汉、孙晓东在四川省绵阳市注册成立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龙集团”),并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了被告人唐先兵、仇德峰、刘小平、缪军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刘汉和刘维、孙晓东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刘汉、刘维、孙晓东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唐先兵、刘小平等10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刘岗、李波等20人为一般成员。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晓东负责执行刘汉指示及汉龙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汉龙集团财务管理,通过汉龙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聚敛钱财,以商养黑;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为该组织排挤打击对手,以黑护商。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 审理
被控拥有枪支涉多起命案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聚集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当地和采砂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出,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等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庭审效率,检察机关对刘汉等36人分7案提起公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立案受理,在7个审判庭同步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为了保证本案刑事部分审理的连续性,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分开进行审理。此次庭审只针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 直击
出庭公诉人多达27名
昨日的庭审过程中,27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36名被告人及其50名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事实进行调查,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部分被告人否认指控。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500多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该案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今年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后,及时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委托的49名辩护人在庭前充分会见了被告人,并查阅了全部案卷。开庭前,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集了有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
■ 人物
有“大靠山”的“第二组织部长”
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专案组侦查表明,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坐拥资产近400亿元。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案民警辗转10余个省市,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证据表明,在长达10多年里,刘汉等人涉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刑事犯罪案件数十起,造成9人死亡,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枪杀身亡。
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据刘维供述,除了送金钱财物,他几乎每周都会和这三人在自家的会所里聚会,一起寻欢作乐,甚至吸食毒品。刘学军以隐匿、销毁案卷材料为条件,请刘汉帮助其升迁,发生命案后多次通风报信;刘忠伟、吕斌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
专案组发现,通过行贿、帮助升迁、提供毒品等手段,刘氏兄弟建立起复杂的关系网,换取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毁灭证据、重罪轻罚。
在10多年时间里,刘氏兄弟也曾屡次涉案被查,但每次都能“逢凶化吉”。而每过一道“险关”,其“江湖地位”、影响力更胜从前,连政界、商界、司法界的人也要避让三分。在四川内外,很多人都知道刘汉是“有大背景、大靠山”的人物。这使得刘汉的敛财之路更加畅行无阻,甚至能够左右当地人事安排。对于能带来利益的官员,刘汉可以帮忙提拔升迁;对于挡他财路的干部,不择手段予以清除。
2000年,刘汉想在小金县开发四姑娘山旅游项目,时任县长格某不同意。刘汉留下一句话:“不给我项目,你这个领导就当不了。”果然,这位县长不久就被调离小金县,刘汉顺利拿到该项目。广汉一位干部说:由于刘汉在当地政坛这种极不正常的超能量,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干部想进步,找刘汉比找领导还好使。综合新华社
(原标题:刘汉团伙被控“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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