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劳动法学科奠基人、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科奠基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怀教授,因病于2014年3月29日17时0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
关怀教授生平
关怀教授,原名关家驹,河南偃师人,1927年6月3日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著名法学家,著名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劳动法学的奠基人,中国经济法学理论早期开创者,中国工会法学教育的先驱,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人,为中国劳动法学教育与研究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和名誉会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等。曾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至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一届至第十二届主席团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等。1992年,被评为“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1999年获中国法学会颁发的“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五十年荣誉证书”,2004年获中国劳动法研究会颁发的“劳动法理论研究杰出贡献奖”。关怀教授因病于2014年3月29日17时01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
关怀教授是最早献身新中国法学教育的教授之一。关怀教授1946年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其间,他投入革命,积极参加学生运动,是当时学生运动的领袖之一,并成为党领导的青年组织“青工”的成员。1948年8月,党组织为了保护学生进步力量,安排关怀教授辗转进入冀中解放区,在华北大学政治学院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194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9月调入由谢觉哉同志任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工作。1950年3月,关怀教授成为新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第一批教师,开始担任当时苏联专家的助理,同年10月,他开始在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担任教员。1953~1964年,他先后任民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64年8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政治法律室主任,1973年6月任北京大学苏联东欧研究所政治法律研究室主任,1978年重返中国人民大学任教。1979年被聘为副教授,1986年晋升为教授。
关怀教授是新中国劳动法学科的奠基人和经济法理论的早期开创者。关怀教授自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建校起就一直从事劳动法学的教学和研究。1983年,他主编出版了新中国第一本高等院校法学统编教材《劳动法学》,系统阐述了劳动法的理论,首次提出了“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的法律”的观点,为新中国劳动法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并载入《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法学辞典》等著作中。 1978年,他公开发表了经济法论文《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必须加强经济立法研究》。1981年,出版了《经济立法与经济司法》,这被认为是中国经济法的开山之作之一,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理论和建立经济司法的必要性,呼吁在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1980年他受邀担任了《法学辞典》的常务编委,并撰写了其中关于“经济法”和“劳动法”的全部词条,还受聘担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编委并担任其中《经济法学科》和《劳动法学科》的主编。
关怀教授是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推动人和参与人,也是中国工会法理论研究和立法实践的元勋。从1956年开始,关怀教授全程参与了《劳动法》的起草制定过程。他积极推动我国劳动法制体系的完善,始终强调《劳动法》的重要性,主张制定《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集体合同法》、《工资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专项劳动法律,提高劳动法的操作性和权威性。特别在《工会法》立法方面,关怀教授系统阐述了工会法基本理论以及工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在工会法的制度建设和理论体系建设方面,关怀教授做出了重大贡献。
关怀教授是新中国劳动法教育的先驱,他一生笔耕不辍,在劳动法学、经济法学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关怀教授一生发表论文三百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三十多部。其代表性著述有:《神圣的权利——关怀法学文集》、《经济立法与经济司法》、《经济法论文选》、《劳动法学》、《法学概论与劳动法》、《经济法》、《劳动法学基础》、《企业法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导读》、《中国劳动法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社会法卷》(主编)、《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论坛》(1-5辑),等等。其代表性论文有:《新中国是真正自由劳动的国家》、《论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制定新工会法是新时期的需要》、《新时期需要新工会法》、《新时期工会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新<工会法>对1950年<工会法>的继承和发展》、《<劳动法>的制定经过及其立法指导思想》、《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对改进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构想》、《<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职权》、《进一步提高工会的维权水平》、《工会财产和经费的法律保护》,等等。关怀教授的学术成就得到了学界和社会的高度评价。
关怀教授一生致力于劳动法人才的培养,是新中国最早培养劳动法人才的法学教授。从1953年起,关怀教授承担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两年制劳动法研究生的培养任务,这一批研究生成了中国最早劳动法领域的先行者和骨干。1979年,关怀教授重新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之后建立了全国最早的劳动法硕士点。同时,关怀教授还培训了一批高校劳动法师资班学员。1986年,关怀教授主持创建了中国工运学院(后更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先后任系主任和名誉系主任,为工会系统培养法律人才做出了重大贡献。
关怀教授一直是普通劳动者的忠实代言人。他甘于做普通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热忱帮助慕名来求助的普通劳动者,以精深学识和赤诚之心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奔走呼号。他为素不相识的工人维护合法权益的事件数不胜数:为1993年北京四海宾馆出售过程中71名职工被辞案进行法律论证;1994年因发表为宁波打工妹主张正义的文章,而被当地企业作以侵犯企业名誉权告到法庭;上个世纪90年代持续帮助河北某煤矿职工巩恩和维权;在去年住院期间,他仍然帮助医院护工和农民工写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帮助……
关怀教授是中国劳动法学国际交流的先行者,积极推动新中国劳动法学的对外学术交流,为扩大劳动法学的国际影响做出了重要贡献。1990年,关怀教授作为新中国第一次派出的劳动法代表团团长,率团参加了在印度召开的亚太法律协会第二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 1996年,关怀教授再次率团赴澳大利亚参加第五届劳动法国际研讨会。此外,他还先后应邀到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韩国汉城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开展学术交流并发表主题演讲。
关怀教授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劳动法学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劳动法制建设的一生,是献身于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的一生,是献身于为普通劳动者维权的一生。他政治坚定、实事求是,他德高望重、为人师表,他诲人不倦、甘愿奉献,他谦和隐忍、顾全大局。关怀教授在17岁时发表的处女作《画像》中写道:“我是一块煤,从厚压的岩层下被掘起,为了增添人间的温暖,把自己变成灰烬。” 他用自己的一生和行动践行了“一块煤”的精神。
关怀教授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重大损失,是中国劳动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他的学术思想,学习他严谨刻苦、爱岗敬业、谦虚亲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为中国的劳动法治建设努力奋斗!
关怀教授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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