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截至今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实施6年。如何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昨日,国办发布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提出了解题路径: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通知指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重视信息公开“两大利器”
自本届政府组建以来,多次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3次讨论审议政府信息公开议题,国办两次印发文件。
去年10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中,就曾强调,“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被视为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的“两大利器”。
蓝皮书:近五成受访者称信息公开不及时
新京报记者盘点中国政府网晒出的49个国务院部门、31个省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以及新闻发言人制度情况、政务发布平台活跃度等,发现多个部门和省份新闻发布仍未规律化;尚未建立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有的官网主页留有大量去年的信息。
今年3月底,国家行政学院发布的《2013行政蓝皮书》显示,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官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基层普通民众等,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较低,一项关于“您认为目前政务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的调查,47.29%被调查者认为“信息公开不及时”和“信息公开不全面”;44.49%认为“政府部门主观意志太强,公开的随意性太大”;42.28%认为“公众参与渠道较少”。
■ 专家观点
信息公开条例应升格为法律
怎样突破政务公开的困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介绍,学界已草拟了政府信息公开法专家意见稿,并递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王锡锌表示,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是政务公开的发展方向。“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经常是敏感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一个部门规章,实施中,一些行政机关以《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规为据,或者称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密,或者说影响社会安定。破解上述现象,就需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升格为法律,倒逼政府部门提速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
■ 盘点
【政务平台】
49部门中4个开通政务微信
新一届中央政府多次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
有的栏目两年未更新
以政府网站为例,据新京报记者统计,截至昨晚,在中国政府网晒出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49个国务院部门中,21个部门的官网首页,不少栏目最后更新仍停留在2013年。
如“烟草局”的《消费指南》栏目最后更新时间为2013年8月2日,《办事指南》栏目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科技部的《新闻发布》栏目的最后更新时间2013年5月23日。银监会的《风险提示》栏目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社保基金会的《市场研究与资产配置》栏目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海洋局的《在线访谈》栏目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
政务微博
29部门未提建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开通数亦不多。
49个国务院部门中,仅外交部、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央行、国资委、海关总署、证监会、气象局等10个部门开通了微博。其余39个部门中,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文化部、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社保基金会、统计局等10个部门,在年度报告的“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提到,适时推出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剩余的29个部门,报告中都未提及政务微博建设的相关内容。
31个省份中,辽宁、西藏、重庆、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8个省份,目前还未开通以省级政府为发布主体的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31省份4个开通微信
开通政务微信平台的部门和地区更少。
新京报记者搜索发现,49个国务院部门中,可查询到的政务微信平台仅包括教育部、外交部、海关总署、证监会等4个部门的微信官方公共账号;31个省份中,仅有山东、上海、北京、青海四地。此外,财政部、黑龙江均在年度报告中提到,下一步将开通政务微信。
可喜的是,已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部门和省份中,都比较活跃,未出现“僵尸”现象。如国资委微博“国资小新”,至2013年12月30日,粉丝数量已超300万,国资委还牵头联合各央企、地方国资委、地方国企,成立了国资微博发布厅;教育部官方微信,已实现每天为近万名手机用户提供“点对点”信息传播服务,每天发布的内容包括资讯、访谈、观点和服务。
【新闻发布】
49部门发布会 外交部开得最多
去年国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要求,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并且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前3月,中国政府网晒出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的49个国务院部门中,18个部门召开了109次新闻发布会。其中,外交部以68次发布会的总数位居榜首,占总数的六成。另有31个尚未召开本部门的新闻发布会。
数据显示,在被统计的49个部门中,至少包括气象局、交通部、外交部、教育部、发改委、商务部、卫计委、证监会、人社部、交通运输部等10个部门已形成例行记者会。
除外交部外,发布会频率较高的是证监会。证监会在过去一个季度召开了10次发布会。
此外,发改委、商务部、卫计委、气象局召开发布会的频率在每月一次左右。其他部门,如人社部则在每季度召开一次。
在49个部门中,有31个部门前3月尚未召开发布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部门信息发布渠道堵塞。
梳理发现,一些没有开新闻发布会的部门,通过参加国新办举办的发布会来回应热点与关切。
例如,前3月尚未召开发布会的民政部与国务院法制办曾参与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为各界介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情况。
在统计中发现,除了一些部门未形成新闻发布会制度之外,其他有些部门也已很久未召开发布会。以国务院参事室为例,从国务院新闻办的网站了解,该部门最近一次开发布会是在2004年4月,距今已经10年。
目前,在此次公布信息的49个国务院部门,共有新闻发言人77人。其中,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设立的新闻发言人最多,达到4个。外交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海关总署、安监总局、旅游局、地震局与邮政局等8个部门均有3个发言人。其余的部门发言人都在1-2人。
■ 案例
拒公开抚养费 粤卫计委败诉
据新华社电 浙江律师吴有水状告广东省卫计委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一案,有了新进展。近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广东省卫计委去年7月31日作出的《不予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吴有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广东省卫计委申请公开2012年度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使用情况。广东卫计委7月31日作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称上述信息是“内部事项管理”,决定不予公开。
吴有水认为该告知书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是将广东省卫计委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公开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预算情况、实际开支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广东省卫计委向法院提交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工作规范》,称其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管理,未经规定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公布和扩散。”
广州中院认为,广东省卫计委提交的是内部文件,未向社会公布,不能作为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且未提交材料证明其向规定机关进行请示及规定机关批准其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适用法律错误。
在此案判决前,2013年12月4日,广东省卫计委公布了2012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总额14.56亿元,但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实际开支及使用等情况,未有公开信息。
A08-09版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王姝 李丹丹 实习生 范小洁 于嘉怿
数据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原标题:政府信息公开要严防“官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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