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放开:民营医院春天来了?
马晓华
“受各种因素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在医疗卫生领域发展缓慢,规模偏小,服务数量在整个医疗服务市场中的比重较低(10%左右)。”
9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答记者问时表示,当前,我国医疗服务领域供求矛盾特别是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较为突出。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通知》规定,各地要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于2014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通知》指出,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
这是否预示着,民营医院的春天真的来了?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已经说了很多年,但都没有真正执行。现在说是放开价格,如果民营医院真的放开价格,医院也不敢涨价。涨价之后没人来看病了。另外,涨价之后,医保如何报销呢?按照医保的方式全额消费的百分比报,还是报销其中部分的百分比?这些都关系到老百姓要不要去非公立医院就医。” 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管理分会会长于宗河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
非公立医院的春天的说法不是第一次出现,但迟迟未真正到来。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希望以此缓解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难题。对此,不少业内人士欢呼民营医院春天到了,但是截至目前,效果仍未显现。
“国家的政策是对的,但民营医疗机构的春天很难说。只要公立医院不脱离卫生部门,机制不变,公益交给国家,其他交给社会的机制出现不了。现在公立医院大力购入新设备赚钱,有些部门并不希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现在只是开了一些小口子,比如老年病的医疗服务等,但这些不足以支撑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协同生殖医学研究所所长董协良表示。
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院长、沈阳市糖尿病研究所所长冯世良表示,这是一个好政策,毕竟收入人群有不同的层次,医疗需求也有不同的层次,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可以提供特需的医疗服务。他建议,以新医改为契机,取消各级医院VIP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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