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康殷发自香港 前政务司司长唐英年位于九龙塘约道七号大宅违建地库一案,同案另外3名被告,包括建筑师何仲怡、结构工程师黄柏林及工程承建商显利工程有限公司否认控罪,案件今年2月完成审讯,昨日在九龙城法院宣布裁决,3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唐英年表示,欢迎这次裁决,并再次就违建事件,让3名被告和家人不安深感抱歉。屋宇署表示,会详细研究判词,并征询律政司的意见,以决定下一步行动。
该案3名被告分别为建筑师何仲怡、结构工程师黄柏林及工程承建商显利工程有限公司。控罪指,3名被告涉在2005至2007年间,未获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便在唐英年大宅建造地库较高部分连两个天窗开口;并在2007年1月在向监督呈交的表格内作失实陈述,即指大宅已按批准图则兴建。
总裁判官李庆年接纳辩方专家证人,资深工程师刘志宏的证供,相信违建是在大宅2007年取得入伙纸后进行。而控方提交的证据则不足,因此判三名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同时认为,屋宇署人员在工程期间,进行过12次调查,却没有发现任何违建征兆。如果工程期间有违建工程,应难以逃过屋宇署视察职员的检查。
(原标题:唐英年大宅违建 3被告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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