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名市民称申请单独二孩仍被逼签结扎协议

2014年04月11日03:56  环球网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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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卫计委: 坚决制止二孩办证时签结扎协议

  多位市民投诉有基层单位仍要求签结扎协议

  ■统筹: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于杨 卢佳 谭欢 占文平 通讯员 粤卫信 周密

  省、市计生部门多次强调,办理广东“单独二孩”政策,不能强制居民进行结扎。近日,仍然有花都区、海珠区、白云区等居民向新快报记者反映:“办证时被要求签订结扎协议,不签不能领证。”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结扎承诺书一事,昨日,省卫计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市民称不签结扎协议不能办证

  前日上午,广州花都区刘女士带齐资料和《再生育一孩申请表》前往居委会盖章。居委会盖完章后拿出一份协议给她签,刘女士说:“上面让我选择产后首先结扎,不签就不能办证”。日前,新快报曾对此进行过相关报道,省、市计生部门均表示“该做法不符合规定,不得强制居民结扎。”刘女士与居委工作人员理论,但该工作人员表示:“没接到上级通知,如果你身体不适合结扎,也不强迫,那就要求你老公去结扎。”后来,刘女士将居委会做法投诉到花都区计生局,工作人员称:“身体健康,就必须首行结扎。”对于居委会“不签订结扎协议就不办证”做法,该局只是含糊表示,他们管不了,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

  白云区“单独妈妈”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杨女士说,她去居委会申请时,也被要求签订一份诚信计生合同,其中一条称:“合法生二孩的,产后42日内夫妻一方必须要结扎,否则按照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处理。”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不签就不给发准生证,孩子也不能入户。

  准备拿证又被要求承诺结扎

  昨日,海珠区张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申请程序已经走完准备拿证前,“街道工作人员给了一个协议我,说领证的时候,要签好交回来,不然不能领。我回家一看,就是要求承诺要结扎。”

  据该女士提供的“协议”显示,这是一份计划生育合同书,要求申请人在生育二胎180天后“首选”结扎措施,如身体原因不结扎,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我身体好就必须结扎吗?避孕的方法有好多种,选择权应该在我。如果我以后不兑现这合同,会有什么后续问题,比如影响孩子上户口或自身工作吗?”她说,希望计生部门事前把后续问题说清楚,好让妈妈们决定生或不生。

  ■对话

  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花都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不是你想不结扎就不结扎

  针对花都区居民反映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以居民身份致电该区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咨询。

  问:省里都要求不得强制结扎,居委会却要求我签订结扎协议,不同意就不给我办证,你们能管管吗?

  答:《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规定是“首选结扎”,根据该条例的解释,“首选”是鼓励、提倡,但必须明确,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问:也就是说不是你说不想结扎就行的。

  答:对。这是省里的相关政策,基层部门只是执行。

  问:那《条例》中有说不首选结扎就不给办证吗?

  答:这倒没有。

  问:你们有无关注到省里近期在媒体上的表态?

  答:我们只是按照政策执行。如果不满意我这个回复,可以去投诉。

  严禁增设附加条件 严禁刁难群众

  省卫计委强调: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申请再生育要求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4月1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专门会议,强调要坚决制止这种做法,只要符合条件就应批准生育二孩,不能增设附加条件。

  省卫计委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各镇街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不得以未接到上级通知、未出台操作指引等借口,拒不受理群众的再生育申请。对政策实施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省卫计委强调,在《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提出:在审批过程中严禁搭车收费、严禁增设附加条件、严禁刁难群众。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个别地方要求群众一并签订结扎承诺书一事,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要坚决制止。“只要群众符合规定条件就应该批准生育二孩,不能搞附加条件,不能乱加码,不能搞捆绑式管理。”该负责人说。

  ■解答

  再婚“单独”家庭能生二孩吗?

  省卫计委:再婚前各生一孩的不符合政策

  35岁的邓静(化名)昨日向新快报反映称,她跟先生组成再婚家庭,她带了个孩子,本人为独生子女,先生以前的孩子抚养权给了前妻。但广东现行政策却不允许她再生二胎。邓静说,“单独二孩”政策将她这样的情况排除在外,让她感到不公平。

  针对邓女士的情况,省卫计委回应称,再婚前各生一孩,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此前曾回应,类似邓静这种,“单独”再婚夫妻双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分别生育过一个孩子的,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这对再婚夫妻都不符合“单独二孩”政策。

  生单独二孩要退独生子女待遇?

  市人社局:退与不退暂时无定论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独生子女家庭欲申请生二孩,被告知须将已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还款入户后,人社部门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贴申请。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回应称,“退与不退,未有定论”。

  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已就此问题与市计生部门沟通,后者也表示定不下来,目前省市部门正在协商,“省里一旦明确了,我们将马上执行”。此前,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曾表示:“单独”夫妇经批准再生育一孩后,回收独生子女证,已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都不要求退还。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广州市将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这项工作已列入市人社局的今年的立法计划。(广州市)调整的方向暂时还不便透露”。

  ■相关

  最高危孕妇可选择32间医院生子

  符合“单独二孩”条件准备再生育准妈妈们不少属于高龄产妇,她们再生育时会想找间有较好助产妊娠监护生育的医疗机构。昨日,广州市卫生局公布了全市155间承担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妊娠监护类别。

  孕产妇保健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孕产妇基本情况分为I、II、III、IV、V类五类保健管理,级别越高,风险越高。此次,市卫生局将155间助产机构的妊娠监护能力也分为I、II、III、IV、V类五个类别。

  其中,广东省人民医院、市妇儿医疗中心等32间助产机构妊娠监护类别为V类。V类是最高级别,收治范围最广,监护范围的孕产妇,其年龄、不良孕产史、心血管、遗传病等疾病史均无限制,这意味着此类别机构可监护最高危孕产妇;I类管理的是年龄在18—35岁,身高、体重、身体状况等都在正常范围的孕产妇。

  “这样明确细化的分类管理,让孕产妇的安全有了更好的保障。”市卫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比如,超过35岁以上的孕产妇,必须纳入II级管理,由主治医师动态监护。有遗传病史孕产妇需进行III级监护,由副主任医师进行动态管理。

  “现在越来越多市民生育二孩,她们更希望享受更好的生产服务。”昨日,市妇儿医疗中心妇婴院区产科主任何平表示,该院区下周一将以全新面貌接待孕产妇。“重新装修后,增加了80多张床位,病床数达186张。”该院还特别开设了特需服务,设立10个VIP产房。何平说:“VIP产妇可以选择知名医生来服务,待产、生产、休息住院均在一个病房,就像在家生产一样。”据介绍,VIP产房生个小孩每天床位费约2000元-3000元。 来源:新快报

(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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