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田虎)清明小长假期间,香山公园发生游客摔伤事故,但公园并未报告。对此,昨天,市旅游委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给予香山公园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记者了解到,4月7日16时26分,2名乘客(1男1女)在香山公园索道乘坐观光吊椅时跳下受伤。对此,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香山公园领导责任意识不强、教育培训不到位、特别是发生旅游突发事件不报告等安全管理问题。早在2013年9月16日中午,香山公园就曾发生过一名游客(男,59岁)从缆车掉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时隔半年,香山公园不仅又发生了同类事件,而且是在“清明”节小长假期间,仍然没有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市旅游委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给予香山公园通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责令其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市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旅游行业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特种装备维护保养,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意识,并结合季节特点和自身实际,加强应急演练,保证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为广大游客创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原标题:香山游客跳下缆车被园方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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