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室内公共场所拟全面禁烟

2014年04月13日21:20  新华社 收藏本文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学校、体育场等室外场所相关区域禁止吸烟;医疗卫生机构等室外区域可划定吸烟区。禁烟场所吸烟,罚款50元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编辑:SN010)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贵阳警方收缴地下兵工厂上万枪支(图)
  • 体育书豪18分火箭胜 东部前8出炉尼克斯出局
  • 娱乐文章外遇门后首次与马伊琍一起现身(图)
  • 财经专家:经济下滑跟楼市政策瞎折腾有关
  • 科技特斯拉至今未获工信部新车销售许可
  • 博客封闭体系是公务员调薪最大障碍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90后女神学霸20分钟征服剑桥 数理化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