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转向制度反腐应设特区孵化器

2014年04月14日14:32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记者汪红) 改革开放30多年了,中国的反腐必须转型到主动式的制度反腐。制度反腐的核心是权力结构的改革,应该设立特区来先行先试。

  在4月11日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召开的“国家治理论坛——反腐败与金融改革”上,中纪委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表示,我国目前反腐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

  李永忠会后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称,30多年来,因违犯党纪政纪受处分的党员及公职人员有近500万人,其中省部级官员近500人,包括因贪腐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省部级官员100余人。而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中管干部就多达31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反腐一直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令我们付出了巨大代价。必须向主动性预见式的制度反腐转型。制度反腐的核心就必须改革权力结构,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制衡和有效监督。

  李永忠认为,中国转向制度反腐,首先必须设立特区作为孵化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离不开深圳等经济体改特区的先行先试。一些基层这些年也进行过单项试验,如四川雅安的党代表直选,山西长治的媒体监督,新疆阿尔泰的官员财产公示等,但都未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制度反腐讲究的是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下的权力结构改革,是涉及面极广、综合性极强、触动利益极多、风险性极大的改革。

  邓小平以“设特区”为经济体制改革抢滩沿海,以“不争论”为用事实说话埋下伏笔。

  “设特区”的高妙之处,不仅在于其先行先试,更在于其可以通过“四化”(即化大为小、化险为夷、化远为近、化整为零),来真正防止颠覆性错误。正是经过了深圳等经改特区“样板间”的成功,才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

  推行政治体制改革,最好给予特殊的政策,选派特殊的人才,划定特殊的地区。通过设立特区去摸政治体制改革的规律,从而确保以特区试点的成功,复制更大范围的成功。

  李永忠说,权力结构改革是中国制度反腐的核心。邓小平早在1980年“8.18”讲话里就提出,必须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必须改革权力结构,必须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总病根”。

  改革30多年来,形成了不少腐败呆账,新任干部公示财产和有条件赦免有问题官员是解决腐败的积极稳妥之策。前者用不断新增的清廉增量,减少旧的腐败存量;后者用特殊政策让问题官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相关链接 建党以来反腐四阶段

  ●第一阶段(1921年建党-1949年新中国成立):战争反腐阶段;反腐败依托的主要载体是战争。

  ●第二阶段(1949年新中国成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运动反腐阶段;依托的主要载体是群众运动。

  ●第三阶段(1978年-2012年十八大前):权力反腐阶段;反腐主要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手段,相对被动。

  ●第四阶段(2012年十八大——十九大):可能转向制度反腐阶段;突出表现是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等论断。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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