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医大5名实习生煤气中毒身亡 7名被告均称无责

2014年04月17日01:59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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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昨日,在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哈医大5名实习生出租屋内煤气中毒身亡案第三次开庭审理。5名死者的家长向出租房房东、租房中介及热水器厂家等7被告均提出约113万元索赔。庭上,7被告均称不担责。

  “孩子们都是90年生,属马的,活着该24岁了,今年是本命年。”开庭前,死者陈宇的父亲边说边抹眼泪,“我们已经50岁了,还怎么要孩子?孩子妈妈也魔怔了,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就受不了,亲友家的孩子结婚我们都不敢去。”

  “一家人省吃俭用供孩子上学。他们自己舍不得花钱,却掏钱给患者买饭吃。”何淼的父亲刚开口就流下泪水。

  此次庭审的焦点是热水器的安装及事故责任认定,原被告双方举证并质证。庭上,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规则、殡葬一览表等新证据。因各位家长的情况不同,除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等稍有差别外,其余情况均一样。为此,法庭将5案合并审理。

  5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张本良分析,7名被告中有6名被告应承担责任。他说,房东赵光杰应对其房屋及设施安全负责;爱家营公司同我爱我家公司,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作为中介,应该对安装热水器的人员有资质要求;排烟管也属于热水器的一部分,万和公司作为生产厂家应对热水器的质量负责;日昌盛公司及其安装人员均没有热水器安装资质;京东商城作为销售方也应承担商品合格的义务,“这6家被告将为孩子们租房的何淼的姑姑何建梅追加为被告,没有任何意义。”

  庭审时,7名被告均表示没有责任,或指责责任在其他被告一方。

(原标题:哈医大实习生中毒案7名被告均称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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