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14年04月28日11:13  新华社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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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记者28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正式致函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合作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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