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4月28日电 (记者宋晓东)近日,针对河南鹿邑男子肖建鹏疑因举报派出所所长被注销户口一事,河南省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鹿邑县公安局因肖建鹏在补录户口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依规定对此注销。此外,被举报所长王枫从未在试量派出所工作过,与“肖建鹏”户口注销无直接关系。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存在调查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鹿邑县公安局已对4名民警进行相应处分。
据调查,肖建鹏真实姓名为肖欠朋,籍贯为江西省樟树市临江镇仰山村肖家渡组,公民身份号码为362223197310064714。1999年,肖欠朋与鹿邑县试量镇村民曹某结婚后,一直在鹿邑县做生意。2007年4月13日,肖欠朋以户口漏登为名,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申请补录了姓名为“肖建鹏”(男,汉族,1976年9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为411628197609064214,住址为鹿邑县试量镇曹庄行政村曹庄村12号)的户口。2012年12月3日,鹿邑县公安局在接群众举报肖建鹏在办理房产证时向受理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后,调查发现其在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补录的“肖建鹏”户口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规补录。2013年1月25日,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按照规定将“肖建鹏”户口注销。
此外,经公安部门调查,2012年9月,“肖建鹏”曾因与合伙人发生打架纠纷接受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枫等办案民警处理,由于其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曾多次上访。王枫现任鹿邑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导员,从未在试量派出所工作过,与“肖建鹏”户口被注销无直接关系。
鉴于在“肖建鹏”户口补录过程中,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存在调查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鹿邑县公安局决定给予户籍民警李高立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户籍民警陈景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试量派出所所长姜玺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鹿邑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政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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