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和直辖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北京倒数第六

2014年05月13日15:13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北京5月13日电(白琥) 今日发布的“2013年度全国省会及直辖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显示,海口、福州、拉萨位居前三,石家庄排名垫底,北京则位列倒数第六位。

  5月13日,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在北京发布年度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4)》。该报告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报告,对2013年度全国省会及直辖市城市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排名。

  在这份囊括31个城市的榜单中,海口排名第一,紧随其后的城市分别为福州、拉萨、昆明、贵阳。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海口连续第六年在这个榜单中排名居首。

  在此次排名靠后的城市中,石家庄取代兰州,排名垫底。去年排名倒数第二的北京名次有所上升,升至倒数第六位。紧随石家庄,此次排名后五位的城市依次为济南、西安、郑州、天津。

  2013年1月1日起,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地级以上城市共74个城市,开始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并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绿皮书指出,新标准实施一年之后,31座省会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26座城市的排名较之2012年发生变化。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兰州从2012年的第31名提升到2013年的第10名,提升21位,幅度最大;而西宁、成都、乌鲁木齐的排名也有5位以上的提升。在榜单的另一端,济南市从2012年的第18名滑落至2013年的第30名,降幅12位,而石家庄、呼和浩特、沈阳、郑州、太原、长春也有超过5位的降幅。

  对此,绿皮书指出,考虑到2013年是新标准实施的第一年,部分排名的大幅变化与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不同有密切关系。另外,由于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空气治理政策,也是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好转、排名上升的关键因素。(完)

(原标题:省会和直辖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北京倒数第六)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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