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遭骗贷1.5亿之谜
一个被骗贷的项目,其相关信托产品竟然全部兑现本金和预期收益
张流常
伴随着激昂的音乐,以及“风险最小、效益最大、回报最高”的提示,就进入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的官网。
一起多人参与、涉嫌骗取吉林信托1.5亿元贷款的案件,揭示了该公司从放贷、被骗到兑付的全过程,也揭示了2012年被媒体普遍怀疑的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兑付案的真相,更让吉林信托宣称的上述“三最”遭到莫大质疑。
一名山东商人,背负巨额债务,辗转到上海找来关系,从位于长春的吉林信托贷款融资1.5亿元,最终只有极少的贷款用于山东莱芜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项目开发,其余几乎全部用于偿还之前的欠账和中间费用。
吉林信托在这一背景下,却于贷款追回前宣布,全部兑现了委托人本金,且实现了委托人预期收益率,而方式则是用自有资金偿还。吉林信托方面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自有资金弥补上述项目的风险,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人的权益。
上述商人涉嫌贷款诈骗一案,于5月12日~14日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有机器在动,没几个工人
在山东莱芜市,商人戴英忠经营着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山建材”),也拥有一个石灰石矿山。
有知情人士表示,南山建材负债累累、难以为继,而该公司法人代表戴英忠个人又在外背负着几千万元的债务。
对于戴英忠而言,在企业和个人的双重重压下,再借高利贷,已经失去信用,他的出路只有一条:向金融机构贷款。
他先后找到威海的银行以及恒丰银行济南分行。
2011年春天的某日,恒丰银行济南分行的办事人员前往考察南山建材。这位工作人员走到半途时,便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作出判断:该公司在环保、发展和经济效益上均不符合贷款条件,遂打算撤离。
有山东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戴英忠委托的中间人的恳求下,恒丰银行的工作人员继续前行,而看到的场景更加坚定了其不予贷款的想法。因为矿山上除了几间简陋的小房子,连工作人员都很少。
最终此事告吹,恒丰银行的工作人员甚至没有向领导汇报。
戴英忠在庭审中称,上环保窑项目是自己四处贷款的主要动因。在银行贷款无门的情况下,戴英忠高息借款的一位债主陈国防为了追回自己的借款和利息,给其介绍了一个中间人周光和。
庭审中,陈国防表示,介绍完周光和后,自己便没有再参与其他贷款过程。周光和则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当时可以帮忙联系贷款,融资单位最初说是上海的一家投资公司,后来说是新华信托,但最终不知怎么就成了吉林信托。
周光和之后给戴英忠又介绍了一个叫高鹏的人,高鹏则介绍了一个叫于迎的人,于迎又介绍了一个叫徐波的人。最终徐波介绍的杨元武联系上了吉林信托上海信托一部的负责人。
据被告人于迎在庭审中介绍,吉林信托也在同时委托各关系人四处搜寻需要融资的单位。资金提供方和需求方不谋而合,于是1.5亿元的融资剧幕渐渐拉开。
最终,吉林信托安排一名尚在实习期的人员具体处理此事。根据安排,他找到了戴英忠的中间人之一徐波。
按照要求,徐波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上海方面提供了南山建材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营业执照、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等企业相关资料。
2011年9月,戴英忠和一部分中间人迎接了来自上海方面的考察。
考察人员去了戴英忠的矿山,他们看到的情况是,矿山上有机器在动,但没有几个工人。
此次考察后,吉林信托的人拿着资料,将有关情况转回吉林信托本部。
除了企业资料,上述尚在实习期的工作人员根据安排还写了一份《尽职调查报告》。吉林信托根据程序,将这一项目提交到风险控制会和投资评审会上。
没有碰到大问题,该项目顺利获得通过。
当年11月,在莱芜市莱芜宾馆的一间客房里,戴英忠以南山建材的股权和矿山作为抵押物,双方签署了数份合同。
11月7日,吉林信托对社会投资者发布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筹集资金1.5亿元,投向南山建材项目。吉林信托在预期收益说明中称:“100万元~300万元委托人收益年化10.5%;300万元(含)~500万元委托人收益年化11.5%;500万元(含)以上委托人收益年化11.8%。”
吉林信托在信用增级方式中称,南山建材以其持有的100%股权和采矿权质押给吉林信托,作为其到期回购项目收益权的保障,此外戴英忠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2011年12月20日,1.5亿元贷款被打到南山建材在齐鲁银行济南大桥路支行的账户上。
贷款层层分配殆尽
2011年12月20日,1.5亿元贷款到账之日。戴英忠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为了防止此款项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当日他便将1.4亿元打到另外一家公司的账户上。另外1000万~1200万元随即打回了吉林信托。
庭审中,戴英忠交代说,打回吉林信托的款项,名义是“信托综合效益款”。据其当庭陈述,按照吉林信托的要求,他在使用1.5亿元资金的一年半中共需要支付5000多万元的利息或其他费用。“每天14万元的利息,压力很大。”戴英忠如是说。
第二个分配对象,戴英忠说,是支付公司应付款即欠账,共计5176万元。
第三个分配对象是偿还原高息借款,仅此一项,戴英忠便花掉近3000万元。
至此,1.5亿元贷款尚有5000余万元。
但第四个分配对象也必须支付,就是上述一连串的中间人。戴英忠交代,给了于迎好处费900万元、高鹏600万元、周光和600万元、徐波等人1000余万元,戴英忠共向中间人支付3752万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戴英忠放在第三方公司的资金只剩不足2000万元时,他的老债主陈国防又以借款纠纷为由通过莱芜市中级法院将其查封。后经法院调解程序,陈国防又从查封的款项中拿走1228万元。
之后,戴英忠还交代,又给了他的情人和会计等人将近200万元。公司还缴纳了水土保持费、年审费、保全费等100余万元。
此时贷款余额只剩下500余万元。1.5亿元还没用于项目生产,便只剩下1/30。
对于上述贷款分配,吉林信托承认收到戴英忠1200万元的“信托综合效益款”,但否认有员工在南山项目中收受回扣。
那么,上述资金流向情况是否被吉林信托掌握呢?事实上,吉林信托向公安机关报案另有隐情。
本报记者获得的多份材料显示,还是上述那名实习工作人员,在贷款发放的一个多月后,即2012年1月31日,来到莱芜市准备重新抵押南山建材的采矿权证。因为这一证件将在第二天,即2月1日到期。
戴英忠对此事百般推托,上述实习工作人员无奈,只好自己到莱芜市国土局窗口咨询。经查,采矿权证已经分别于1月16日和20日,被莱芜当地法院两次查封。
随后,吉林信托的有关负责人方赶到山东。再查,南山建材的资产评估报告竟然也是假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也系伪造。
吉林信托慌忙报案。
报案后,司法部门成立了专案组。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5月,司法机关为吉林信托共计追回现金4224万元,冻结资产8908万元,合计1.31余亿元。
意外兑付
按照吉林信托和南山建材的约定,1.5亿元的贷款用途为:新增采石场、环保石灰窑建设、储存铁路用道砟等。该项目预期委托人年收益率在10.5%~11.8%,预计收益1650万元左右;信托报酬率为4.92%,预期收益738万元。
但按照上述内容计算,不要说各种收益,戴英忠的公司甚至连本金都还不上。戴英忠案发后,其公司账户余额只有540万元左右。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2012年3月7日,吉林信托对外发布《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清算报告》,该报告称根据《信托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提前终止吉信·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该信托计划实现信托收益4791944.46元。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受益人收益4639444.46元,支付保管银行保管费152500.00元。吉林信托已将信托本金和上述受益人收益划付至受益人账户。
更为奇怪的是,吉林信托给有关部门出具的《南山建材项目银行保管费、第三方费用支付情况支付表》内容显示,银行保管费17.55万元;第三方发行费用支付414.42万元。这两项费用,《支付表》明确由借款企业即南山建材支付。
2013年5月10日,吉林信托给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截止到2012年5月10日,尚存在第三方发行费用414万余元。
已经于2012年3月7日清算过的项目,在数月后还存在第三方发行费用,而且发行公司广泛分布于北京、沈阳、大连、济南、上海、杭州、苏州、深圳、长春、邢台甚至西藏,令人匪夷所思。
吉林信托2012年在向吉林省有关主管领导汇报此事时表示,南山建材项目委托北京理财中心发行,共有投资委托人75人,74人为自然人。
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注册资本15.97亿元,管理信托资产规模320亿元。
近日,吉林信托发布2013年度业绩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吉林信托总资产为42.06亿元,较年初的50.28亿元相比下降8.22亿元,下降幅度为16.35%,负债总额为8.13亿元。
今年5月将迎来信托产品的到期高峰。据有关机构估计,到第三季度,将有1万亿元人民币的信托产品到期。有媒体预计,5月之后,信托违约进入高发期将成为大概率事件。
据媒体报道,4月28日,数十名购买了吉林信托·松花江(77号)产品的投资者“围堵”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讨要说法”。这款由建行山西分行代销和资金托管的信托产品,由于融资方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深陷巨额债务危机、重组方案难产,因此出现违约。联盛事件因涉及曾经7000万元嫁女的山西富豪邢利斌以及此前落马的华润集团掌门宋林,目前仍旧扑朔迷离。
吉林信托在松花江77、78号两个项目中均险象环生。吉林信托提交的资料显示,南山项目即78号项目,为其自有资金垫付。而77号项目这个10亿元规模的信托产品已经逾期数月无法兑付,如今信托公司和代销银行均无意用自有资金“接盘”。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对于松花江(77号)产品,吉林信托只有10亿元的信托产品,在该项目300余亿元的大盘子里,不可能只有自己一家站出来拿自有资金兑付投资者。
但无论是否接盘,其放贷随意性在松花江78号信托产品中便可见一斑。而用自有资金接盘,国家财政必然损失;不接盘的话,投资者的利益又当如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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