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应以台湾经济为念尽快化解两岸经贸僵局

2014年05月21日16:51  台海网 收藏本文

  台海网5月21日讯 台湾《工商时报》21日发表社论称,继《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台湾“立法院”吵得沸沸扬扬之后,近期《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在“立法院”经济部门同样也陷入胶着,毫无进展可言;但是,请台湾各党派能以台湾经济发展为念,尽速化解两岸经济政策的僵局。

  社论指出,“立法院”近期这种对立、漫骂、混乱及冲突的场面日趋严重,服贸协议的冲突画面令人印象深刻,未料如今审示范区特别条例亦然。自本会期开议以来,示范区条例在“立院”审查风波不断,忽而以会议召开程序不完备而杯葛,忽而以经济、财政及“内政”三联席会不够而拖延,最后又以广纳民意为由要求召开五场公听会才能进入实质审查。

  《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自今年三月初送进“经济委员会”,到如今已快三个月,毫无进展可言,以目前法案审查的速度,这项条例要在本会期完成三读的机会相当渺茫。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实在是由于台各党派没有互信所致。一些“立委”只要碰上与大陆货品进口、大陆人士来台有关的条文,无不放大检视。如此定位示范区,可知歧见已深,示范区特别条例要通过“立院”这一关,只怕比登天还难。

  社论认为,台湾今天的情况已变成不论是服贸、货贸或自由经济示范区,只要涉及对大陆经贸的开放,就要引起民进党等人士的质疑甚至严厉批判。然而我们若用2001至2007年民进党执政时期推动的两岸经贸正常化的思维,来审视今天服贸、货贸及自由经济示范区,今天这些开放错在哪里?

  再举一例,2003年民进党为推动台湾为“全球运筹中心”,修正两岸贸易许可办法第七条,随后于四月公告实施。这项修正内容让逾2600项仍属禁止进口(即尚未开放)的大陆物品,得以利用台湾地区所有通商口岸转运至第三地,此一开放有利于台湾从事转口、转运及三角贸易,当年这项政策并未遭外界质疑“黑箱作业”,也未被批评为“出卖台湾”。

  社论强调,今天《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循同样思维,引进尚未开放大陆物品加工后出口,却不断遭在野人士质疑及批判,真不知其逻辑的一致性何在?

  台湾今天的经济动能不如昔日甚远,近年不论是民间投资、外商来台投资皆甚为疲弱,面对全球化的经济竞争,台湾该如何寻找自身的优势重新出发,亟需台各党派携手合作。

  社论呼吁,请台湾各党派能以台湾经济发展为念,尽速化解两岸政策的僵局,让“立院”待审的法案,以理性讨论代替无止境的争议,促其早日完成三读。

  责任编辑:刘强

(原标题:台媒:应以台湾经济为念尽速化解两岸经贸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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