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陈宓夷)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会。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邮政条例》等法规及决议。会议决定任命曹广晶为湖北省副省长。《湖北省邮政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应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管期满后集中销毁或删除。否则,将处以3000-50000元罚款。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的报告。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相关文件核定今年中央代理我省发行政府债券规模为154亿元。根据方案,这部分增加的预算支出,将主要用于天河机场三期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部分市县地质灾害治理、河流治理工程等民生工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张通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曹广晶为湖北省副省长。
曹广晶简历:
曹广晶,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邹平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原华东水利学院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本科毕业,1990年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硕士毕业,2004年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毕业。
历任中国三峡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组助理工程师、工程技术处工程师;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
2002年1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三峡总公司(2009年9月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0年1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0年4月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2014年3月25日,曹广晶不再任三峡集团董事长,另有任用。
2014年4月,湖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曹广晶位居省领导行列。
(原标题:决定任命曹广晶为湖北省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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