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31日电 (唐贵江 粤卫信)针对5月30日有媒体报道,吴有水律师“告省卫计委信息公开案胜诉无果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31日表示,经了解证实,该部门已于今年4月30日,将写给吴有水律师本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2014)第39号,以挂号信(挂XB60781788644)交邮局工作人员寄出。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其通过“快递之家”网站查询,申请方已于2014年5月4日在南京市奥体支局签收该挂号信。
广东省卫计委该负责人还表示,此外,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还于2013年12月4日通过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广东省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诸多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和转载。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邮政机构有关记录证实,吴有水方面明明已签收答复文件,但仍然对媒体声称没有收到,其言行令人费解。
2013年7月11日,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广东省卫计委(原广东省计生委)申请公开2012年度广东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使用情况。广东省卫计委7月31日以《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答复,拒绝公开相关信息。吴有水随后将广东省卫计委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公开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预算情况、实际开支情况以及社会抚养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3月27日,广州中院对吴有水诉广东省卫计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吴有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据此间媒体报道,由于时隔两个月仍然没有收到广东省卫计委的回复,律师吴有水日前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卫计委的此番表态,就是针对这一报道而来。(完)
(原标题:广东卫计委:吴有水已签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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