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设立政府救助基金 遇车祸先垫救命钱

2014年06月01日17:02  新华社 收藏本文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新华社温州6月1日专电 (记者张和平)从6月1日起,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正式实施为遇车祸的受害人先垫付“救命钱”。

  为了依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温州市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4年4月17日温州市政府出台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温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规定,当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时无支付能力时,若发生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三种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应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机构和交警部门以后再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额度每人最高限额为3万元。丧葬费用垫付额度最高金额按浙江省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为限。如遇特殊情况,垫付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由市财政、公安、卫生、农业、民政、人力社保、保监等部门组成的温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重伤、致残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助,死亡人员每人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3万元;重伤、致残人员每人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2万元。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救助限额的,由领导小组“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垫付“救命钱”的流程是,医疗机构应将受害人抢救费用及垫付情况书面告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然后通知医疗机构执行。(完)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山东围殴女子致死6嫌犯系邪教成员
  • 体育意大利名单:米兰3将 里贝里恐无缘世界杯
  • 娱乐黄海波最早9月获释 剧组宣布中止拍摄
  • 财经杭州东莞“房价备案”被指变相限降
  • 科技微软小冰遭微信封杀:被指违规
  • 博客招远血案邪教成员恐怖杀人动机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炒作学之父15年后再高考 望名校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