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3日新媒体专电 (记者梁爱平 郑昕)5月30日上午,陕西长武县中学6名高三学生因为撕书被阻止而围殴一名老师,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展开调查。但围绕这一事件展开的讨论,并不止于学生殴打老师这一行为,更多人关注的是,有关学生能否参加马上举行的高考。
据公安机关初步调查,5月30日上午,陕西省长武县中学安排高三学生整理个人书籍、准备放假离校,有部分学生将学习资料撕碎从楼上扔下。为此,长武中学安排年级组负责人到班级进行制止,以确保学生和校舍的安全。
该校教育科学研究处副主任曹某在教学楼巡查时,发现高三(10)班学生计某将试卷从三楼教室窗户往外扔,曹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计某离开教室时打了他后脑勺一下。
计某打扫完卫生后,叫来同班4人和1名同年级外班同学,6人在曹某准备下楼离开时,拿起拖把杆追至三四楼楼梯拐角处对曹某进行殴打。曹某一边用手阻挡,一边慌乱还击,造成了头部的伤害。
经初步诊断,教师曹某、学生计某均为轻微伤,曹某无开放性伤口,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计某已回家养伤。曹老师家属在6月1日下午报案,目前警方已展开调查。
对于学生殴打老师这一行为,有专家认为学校在德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也有欠缺。陕西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石英认为,高考前是中学生面临压力最大的阶段之一,偶发的暴力事件背后,反映出一定的必然性。“无论从应试教育还是教育产业化这些现状来看,教师队伍素质和学校德育教育方面也并非完善。如果正好赶上像高考前后这样需要释放压力的时间点,就可能会造成矛盾的尖锐化。”石英说。
“临近高考的学生,选择用撕书甚至破坏校园设施的方式发泄压抑情绪,这在目前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可以理解,学校也有必要去引导学生的情绪。”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育专家熊丙奇说,无论在中国还是外国,学生难免在某一个阶段会面临到包括应试、人际关系在内的负面情绪,这时家长和学校有必要及时干预疏导。
熊丙奇表示,学生殴打老师的这一行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不被允许的。国内出现的不少校园事件,学校大都以借口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声誉息事宁人,其实这阻碍了学生更全面地了解社会,他们不知道在遇到问题时应采取哪些措施去解决问题。
围绕这一事件展开的讨论,并不止于学生殴打老师这一行为,更多人关注的是,有关学生能否参加马上举行的高考。“这一事件并不复杂,只是牵扯到了高考。毕竟参加高考是公民的权利,如果这些学生之前已经获得了高考资格,就应该让他们去考试。”陕西安康市汉滨区一所高中的陈老师说。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陈文龙律师表示,从法律程序上讲,涉事学生被禁止参加高考的可能性不大。“从伤情来看,曹老师的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级别;从时间来看,事件发生在5月30日,而受害者家属在6月1日报警,即使经过医疗部门验伤,到公安机关最终限制学生的自由,一般情况下也要到高考之后了。”他说。
到目前为止,案件正在进一步核查当中,对于这6名学生能不能顺利参加本周末的高考,长武县公安局、教育局还没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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