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气条例实施两月罚金累计500万

2014年06月04日01:59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京华时报讯 (记者王硕)截至6月初,《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实施两月。昨天下午,市环保局通报,两个月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5500余家,发现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1起,初步估算处罚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条例。自条例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昨天下午,市环保局联合北京环境监察总队召开媒体通报会,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晏向阳介绍,截至5月底,北京环保部门共检查污染源单位5500余家,发现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1起,据初步估算,处罚金额达到500万元。

  晏向阳表示,京城入夏后,臭氧成为空气污染的一大“元凶”,而挥发性有机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PM2.5,同时引起地表臭氧浓度的增加。因此,6月执法周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餐饮、汽车制造、汽车维修三个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为重点。城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工地扬尘、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链接·执法大盘点

  《条例》实施第一案:昌平区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燃煤锅炉二氧化硫(SO)严重超标6倍被处以10万元高限处罚,是《条例》实施后查处的第一起案件。

  数据造假第一案:密云县北京悦居热力有限公司恶意篡改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传输系统参数行为被处以20万元高限处罚,是《条例》实施后查处的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第一案。

  金额最大罚单:石景山区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在厂区内进行大面积露天刷漆作业违法行为被处以30万元高限处罚,是《条例》实施后环保部门开出的单笔最大罚单。

  涉嫌环境犯罪第一案:

  2014年5月16日,因偷排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北京奥俐易经贸有限公司门头沟废油脂处理中心法定代表人韩志高、窦荣2人实施批捕,这是市环保局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成功侦破的本市首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原标题:大气条例实施两月罚金累计500万)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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