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主任科员称为离婚受贿 被抓后妻子提离婚

2014年06月04日15:40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身为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主任科员,陈鹏伙同该局一名副局长收受贿赂176.6万元。今日上午,陈鹏涉嫌受贿案在市二中院第二次开庭。陈鹏当庭认罪。

  43岁的陈鹏是北京人,本科文化。

  检方指控,2007年间、2009年至2013年间,陈鹏利用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的主任科员的职务便利,在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等项目中,自己或伙同他人受贿176.6万元。

  2013年6月6日,陈鹏被东城公安分局刑拘,同年6月20日被逮捕。

  检方认为,陈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午10点,戴着黑框眼镜、穿着号服的陈鹏被带进法庭,虽然只有43岁,但陈鹏头发白了一半。

  此案于今年4月28日第一次开庭,据了解,当时陈鹏对检方指控表示认罪,但是对受贿赃款去处没有明确说明。

  今日在法庭上,检方和法庭拿出了几份新证据进行质证,其中一份证据是法院对陈鹏名下的位于西土城路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查封,法官出具证据后问陈鹏意见,原本低着头的陈鹏迅速抬起头问法官:“房子查封了可以住吗?查封通知书是交给我母亲了吗?我母亲和儿子还能在里面住吗?”

  法官告知其房子查封后要腾空,不能住人后,陈鹏沉默了一会儿说:“知道了。”

  法官询问陈鹏赃款去向时,陈鹏说,40万用来和前妻离婚,“离婚打了三年官司,2007年她要10万,2008年要20万,2009年要40万。我都快离不起婚了,所以我为了离婚才想方设法弄的钱。”陈鹏称其余受贿的钱大部分用来投资,陆陆续续存进了银行,买过一些金银,“但大部分都投进了股市,前后投了120万左右。我被抓之前,钱一直在股市里。”

  当法官问陈鹏是否知道现任妻子也提出要跟他离婚一事时,陈鹏说第一次开庭后回到看守所,母亲让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时告诉他这个情况,“我刚被抓时曾经给妻子写过一封信,她回信说要等我出来,现在她提离婚,可能是因为家人跟她说明了我受贿的具体数额后才变卦的。”陈鹏叹了口气说。

  该案未当庭判决。

  检方指控两宗罪

  2007年间 陈鹏利用职务便利,在远程可视救助指挥系统等项目中,伙同该局副局长朱宝柱(另案处理)索取北京海兰信数据记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万元,单独收受该公司27.6万元。

  2009年至2013年间 陈鹏利用职务便利,在船载卫星通信系统服务项目中,索取牛信平20万元,收受中星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1万元,并伙同朱宝柱索取中星博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万元。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主任科员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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