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未被核准,“唐慧女儿案”将第五次审理。昨日上午10点,在湖南省永州市一看守所,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湖南省高院向“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送达了最高法院刑事裁定书。两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案件将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理。最高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
在央视《新闻直播间》视频中,周军辉听到裁定后显得较为平静;秦星则情绪失控,流泪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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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免死”依据为何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政策,贯彻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强迫他人卖淫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如大规模强迫卖淫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强迫多名幼女卖淫的,多次在公共场所劫持他人拘禁后强迫卖淫的,或者强迫卖淫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或者死亡等情形,才可考虑判处死刑。
本案中,被告人周军辉、秦星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多次卖淫,控制卖淫所得,其间被害人又被他人轮奸,致被害人患有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严重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情节、犯罪后果严重,二被告人在强迫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均应依法惩处。但根据被害人陈述及证人李某某、蔡某某、陈某某等的证言,证实被害人可与其他证人结伴外出、经常到附近网吧上网,未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除有一次因不服从卖淫安排,被打脸部外,未发现被害人受到二被告人的其他暴力侵害。
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
秦星“立功”能否认定
最高院裁定称,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予以查明。
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最高法院复核期间,对被告人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兰兰自杀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取了看守所的监控录像及在场部分同监人员的辨认笔录等新证据,上述新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由于新证据未经当庭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现已随案移送湖南省高院,由湖南高院通过开庭审理进行核实。
“有没有立功的问题,在一审和二审时没有进行庭审质证。现在有了新的证据,那就需要当庭质证,看证据是否确凿,是否可以成为定案依据。”武汉大学法学院康均心教授说。不过,此前,永州中院和湖南高院都未予采纳。此后由于警方被爆伪造立功材料,永州市公安局、湖南省政法委先后都进行调查。据媒体报道,却都得出了与法院结论截然相反的调查结果。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就此致电秦星代理律师彭凯,询问新的证据一事。彭凯律师表示,由于自己没有接收到最高院的刑事裁定书,不便对此事多做解释。
C
案件发回何时重审
据了解,案件被最高院发回重审之后,一般要在三个月之内启动相关程序。
昨日下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称,新的庭审何时开始尚未确定。“目前我们也仅仅是做了转达裁定书的工作,至于下一步的工作,还需要等上面的指示。
反应
唐慧:心乱了 秦家:听天由命
目前,唐慧在永州市开了一家花店,生意也步入正轨。据她介绍,自从去年“劳教案”终审后,她就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生活和生意之中。死刑未被核准,再次打乱她的生活。“我的心挺乱了,我也没有什么想法,目前只能去请律师,跟律师商量,看怎么办。”唐慧说,“作为一个受害人的母亲,我是确实希望他们执行死刑。”昨天,唐慧的律师对南都记者说,唐慧尊重最高法院的裁定。
不过,被告人秦星的哥哥秦军则称,自己已经没有经济能力再去请律师,也没有能力再去为妹妹的事情去跑,“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
观点
“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慎重判处死刑,是负责的。重审时,也期待湖南高院能克服法外因素的影响,依法、独立地做出审判。”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犯罪与刑事政策研究所所长游伟
案情回放
2006年
被告人秦星伙同其男友陈刚(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永州市零陵区潇湘中路柳子大酒店旁租房经营“柳情缘休闲屋”,并采取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蔡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卖淫。
2006年10月1日
被告人周军辉溜冰时结识被害人张某某(女,时年10岁),后周军辉返回医学院附近的“漂亮宝贝”理发店上班。之后,张某某来到“漂亮宝贝”理发店,与周军辉一起吃晚饭。当晚,周军辉将张某某带至出租屋内看碟、留宿并发生了性行为。次日上午,周军辉带张某某前往“漂亮宝贝”理发店的途中,张某某被其舅母发现带回家。
2006年10月3日
张某某再次到“漂亮宝贝”理发店找被告人周军辉,周军辉通过朋友“魏勇”与陈刚联系后,将张某某带至“柳情缘”,交由被告人秦星安排张某某卖淫。此后,周军辉多次从秦星处领取张某某卖淫所得款共1000余元,外出打工后又委托朋友魏治敏(绰号“韦剑”)继续领取张某某的卖淫所得款。其间,张某某因不服从卖淫安排,与秦星发生争吵并朝秦星脸部打了一巴掌。陈刚见状朝张某某脸部打了一下,周军辉闻讯赶来亦打了张某某脸部一下,要张某某尊重老板、听从安排。
2006年12月下旬
张某某被刘润、蒋军军、兰小强、秦某(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接出饮酒并被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同月30日,张某某被亲属找到并带离“柳情缘”。经鉴定,张某某患生殖器疱疹及创伤后应激障碍。
2012年6月2 7日
历经再次重审,四次判决,等来终审判决: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新华社 中新社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邵铭 王殿学 占才强 实习生 王伟凯 王晶
(原标题:最高法院不予核准“唐慧女儿案”两主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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