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知名导演张作骥被控性侵女编剧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张作骥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作骥2013年5月13日傍晚与电影工作伙伴及友人,前往台北巿文山区的工作室聚餐饮酒,稍晚也邀一名女编剧到场,女编剧加入众人饮酒聊天并在席间喝醉,直到隔天凌晨2时许,在场友人均陆续离去,仅剩女编剧在工作室内。
判决指出,张作骥发现女方已酒醉不醒人事,不能且不知抵抗,开始脱去女方的裤子,并在强吻女方时,咬破女方嘴唇,女方当场惊醒并伸手抵抗,但张作骥压制她双手,最后强制性交得逞。被害人事后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期间,张作骥一改之前在检方侦查时辩称“不记得”、“背有伤,不太能做”的说法,改称当天喝酒过量,只剩片段的回忆,不记得有无发生性关系,但检验报告有验出他的DNA,所以应该是有发生性行为;张的律师并主张两人为合意性交。
不过,法官认定张作骥犯案明确,为逞一己淫欲,竟不知自我约束,违反女方意愿而为强制性交,罔顾对于女性性自主权的尊重,且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灭的伤痛,女方到庭陈述时,仍声泪俱下,所受精神创伤尚难抚平,判张作骥3年10月徒刑。
(原标题:台湾名导张作骥涉性侵女编剧 被判3年10月)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