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 (刘子溪)昨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8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其中有一位宜宾网友留言,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提高离退休干部待遇。针对网友的留言中共宜宾市宜宾县委组织部作出公开回复,称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宜组通〔2013〕36号)规定:对累计任职三周年以下的正常离职村常职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600元;对累计任职满三周年及以上的正常离职村干部,实行每年定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任满一周年每人每年补助40元,年补助金额为:补助标准×任职年限。宜宾县从2013年起已经按此政策全面及时足额兑现了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关于网友在留言中提出的“尽快出台政策,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保障”诉求,如有新的政策出台,宜宾县一定按新政策及时兑现,努力解决离职村干部后顾之忧。
【网民留言】
宜宾县离退休干部向四川省委要求认真妥善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和提高基本生活保障的请求信 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 我们是宜宾县离退休村干部,年龄都是六十多、七十多、八十多岁的老人。基本不能劳动,现在宜宾县给我们的生活保障是按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补助40元,以30年工龄计算为例,每年可领1200元,每天3.28元,按我们当地的物价,每天只能吃一个馒头吃0.4个盒饭。如果工龄再短一点的同志,每天就只能吃一个馒头或一小碗稀饭,生活十分清苦。 我们村干部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我们在职工作期间,没有节假日、没有上下班时间,白天黑夜的工作,有的同志为工作身患重病,有的还落下残疾。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把自己的青壮年的大好时光都贡献在基层工作岗位上。现在我们老了,在人世间的时间一天天少了,谁都希望有个幸福晚年生活。党的“十八”大提出改革开放的成果全民共享,惠给每一个人,要公平、公正。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可领在职工资80-90%,而我们村干部退休后领在职工资的1/10都不足,我们村干部也是人,这样对我们公平么? 我们请省委书记看在我们曾经为党和人民工作过的份上,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抬出政策,提高我们退休村干部的生活保障,让我们也有幸福的晚年,也分享一下祖国改革开放的成果。 此 致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要求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保障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宜组通〔2013〕36号)规定:对累计任职三周年以下的正常离职村常职干部实行一次性补助600元;对累计任职满三周年及以上的正常离职村干部,实行每年定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任满一周年每人每年补助40元,年补助金额为:补助标准×任职年限。宜宾县从2013年起已经按此政策全面及时足额兑现了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关于您在留言中提出的“尽快出台政策,提高离职村干部生活保障”诉求,如省、市有新的政策出台,我县一定按新政策及时兑现,努力解决离职村干部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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