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首份权力清单 纳入41项权力事项

2014年06月29日19:47  新华网 收藏本文

  新华网上海6月29日电(记者叶锋)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9日正式对外公布了2014版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事项清单。这是上海市政府工作部门公布的首份权力清单,目前纳入清单的共有41项权力事项。

  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包括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梳理和界定政府权力边界,并按照行权基本要素,将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化,以列表清单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促进依法行政的实践活动。

  此次上海市发改委将41项权力事项纳入清单,包括行政审批事项24项和政府定价事项17项。记者看到,24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初审转报”“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审批”“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等,清单中列明了各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审批对象、责任处室等,对行政审批权力的行权要素进行了标准化。

  17项政府定价事项包括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等,清单中注明了各定价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定价范围、定价形式、实施对象、定价程序、责任处室等。

  透过这份权力清单,企业和市民对每项行政审批和政府定价事项的行权要素、标准、程序、规范、责任、时序等内容,便一目了然。“行政审批权和政府定价行为,直接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和民生权益,是行权履职的核心内容。‘看住’和‘管好’这些权力,就可以实现行权履职的规范化。”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说。

  他表示,权力清单的实质是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其目的是给行政职权打造一个透明的“制度笼子”,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明确依据,为企业和公民办事提供便利。“通俗讲,权力清单就是要求政府部门亮家底,向社会公开自身的行政管理权限和权力运行状况,以便让权力接受监督。”

  肖林介绍,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还将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权力清单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并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其次,还将推动权力更加规范化运行,将权力清单落到实处。另外,还将权力清单制度与网上办事、项目监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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