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7月7日消息(记者孙莹 冯会玲 实习记者滕菲)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6月26日开始,一条“医生异地救人被判非法行医”的网帖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疯传。网帖说道,2014年1月21日,北医三院医师李芊在火车上帮助产妇生下孩子,但因为孩子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被患者诉至南京市雨花台法院,被判非法行医,赔偿将近1.5万。
仅仅两天后,网帖中提到的南京中院就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辟谣,证实根本没有李芊这个执业医师。现在,事情又有了最新进展,官方证实,造谣者是一名河南医务人员。医生为什么要制造和医生有关的谣言?他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昨天,在南京警方和河南省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查明,谣言的始作俑者是一位河南的男性网民尚某。根据南京警方的声明,尚某是一位医务人员,他因为认为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文对医务人员保护不够充分,为了发泄不满,吸引眼球,凭空捏造了这个虚假帖文。
虽然官方很快出来辟谣,但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殷卫之仍然认为,谣言在短时间内的快速的散布和传播,已经无可避免地对司法的公信力造成了伤害。
殷卫之:我觉得这个案例,与其说伤害的是司法的权威,或者公众对于司法公正的信任,我觉得不如说它伤害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微信圈是我们重要的信息接收渠道,我们对认识的人或加了朋友圈的人本身的信任就会超过其他通道的信息来源。对于这个信息,上来就是相信的一种状态,或者当时的一种应激反映,就会把这个事件加深到原有印象里去。
殷卫之认为,耸人听闻、有头无尾的新闻,放大了谣言的危害。
殷卫之:由于新闻事件的多发,当我们看到印象深刻的新闻时会记得比较清楚,但之后是辟谣或者是真正结果怎样,我们往往就不了解了。
很多人一定都还记忆犹新,去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按照这一条文规定,如果河南这个医生诽谤的信息被转发500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犯罪。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说:
李睿懿:你诽谤的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认定为犯罪。
等待造谣者尚某的,不光是法律层面的惩罚,他的医务生涯,也必将受到影响。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说,如果尚某没有真诚的悔改行为,他将会被拒绝参评中国医师协会的任何一个奖项:
邓利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首先,中国医师协会设立了中国医师奖,这个中国医师奖是国务院保留的奖项。第二,各分会也有评奖的活动,任何有道德缺失的医生对他的影响有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这不可能的。除非他有非常深刻的反思,并用自己切实的行为,让大家感受到人是有可能犯错的,但犯错误以后社会还是给他机会,拿出非常优秀的行为来感动我们的患者。否则,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作为一个评奖的参与人来参与。
殷卫之说,尚某的这条谣言被转发多次,也给我们每一个人敲响了警钟。
殷卫之:这个案例给了我们几点提示,第一,当我们看到一个信息,尤其是来自朋友圈或者费主流媒体的信息,我们要保持怀疑的心理,它是真的吗?第二,传播平台已经非常便利了,在我们使用的时候,也要谨慎地使用自己的传播权和转发权。
(原标题:“医生列车助产被判非法行医”系谣传 造谣者为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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